下班算工伤有没有时间限制 上下班途中工伤新规定-百科-

下班算工伤有没有时间限制 上下班途中工伤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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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上下班途中多长时间内算工伤
  2. 上下班多长时间之内算工伤
  3. 下班多长时间算工伤
  4. 下班后几小时内算工伤

一、上下班途中多长时间内算工伤

只要是在上下班的途中受伤的都算是工伤,不分几个小时,而且需要在24小时内报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下班算工伤有没有时间限制 上下班途中工伤新规定-第1张图片-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等。

1、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乘住院天数;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3、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4、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二、上下班多长时间之内算工伤

1、法律分析: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论下班多久都不算工伤。更高院在《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不在以上规定的范围内,不论下班多久都不算工伤。

2、法律依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3、第四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5、(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6、(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7、(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8、第五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9、(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10、(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

11、(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1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3、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4、(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15、(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16、(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17、(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18、《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下班多长时间算工伤

是否工伤跟下班时间长短没有关系。下班时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但劳动者存在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相应的材料;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5、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四、下班后几小时内算工伤

1、是否算工伤跟下班时间长短没有关系。职工下班之后,受到的损害属于工伤情形的,即使已经长时间下班,也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比如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2、只要员工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缘故造成的事故一般都应认定为工伤,但是要得到工伤赔偿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以及其直系亲属都可以申请认定。如对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5、(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6、(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7、(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8、(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9、(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10、(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关于下班算工伤有没有时间限制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标签: 工伤 上下班 途中 下班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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