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间,小规模升一般纳税人需要几天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一般纳税人生效时间
一、一般纳税人申请生效时间为向税务机关递交合格资料后20日内。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八条(二):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 *** 、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第九条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 *** 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公布)同时废止。”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一)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混业经营小规模纳税人,应根据申报的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销售额和提供的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年应税销售额。
无论哪项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申请不认定一般纳税人。
(三)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四)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已作出规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纳税人
二、一般纳税人申请办理认定的时限和程序
办理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是有一定的标准和程序的,符合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就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具体的认定时限和程序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一)新注册的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确定在当年就能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办理税务登记的时候同一时间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小规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年应税销售额,应符合标准,在次年的之一年之前一月底,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三)全部实现企业产品销售业务收入免税货物的纳税人,恢复征税后,符合要求我们国家一般纳税人经济发展条件的,应自恢复征税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工作可以申请信息进行办理时间成本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四)未在总分行的同一市,县统一核算,其分支机构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向当地税务一般纳税人的主管机关申请鉴定。
纳税人可以申请办理时间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一般要经过研究下列程序:
(一)提成申请报告。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必须出具书面申请报告应申请的具体原因,要突出一般纳税人,以及履行一般纳税人的义务,主管税务机关。
(二)提供一些有关数据资料。纳税人申请报告应当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核准的企业行政资源管理部门出具;
2.与纳税人设立和经营有关的公司章程,合同,协议等资料;
3.相关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会计财务报表和会计凭证管理会计工作人员;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
纳税人分支机构,在申请一般纳税人时,除提供上述文件的信息应提供总行审批的主管税务机关总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
(三)主管国税管理机关进行审核。国家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申请报告后,应当认真审核有关申请材料和证明。审核纳税人的主要研究内容可以提供有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内容进行真实。发现企业纳税人申请的相关信息虚假或者文件不统一的,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并将纳税人申请的所有信息和文件退还给纳税人;工作信息和文件完整,真实的,应当向申请人开具“增值税作为国家认定形式一般包括纳税人申请“。
(四)如实填写“增值税用于一般认定申请表”。
(五)审批。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的,按规定权限逐级报省国家税务局审批;另属纳税人的,报县,市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六)资格问题进行分析认定。主管国税机关在接到一个公司上级国税管理工作机关的批件后,对批准为一般可以通过提高纳税人的,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的首页界面上方和发票领购簿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确认专章。
纳税人分支机构,在申请一般纳税人时,除提供上述文件的信息应提供总行审批的主管税务机关总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
一般纳税人申请确认的期限和程序是什么的有关知识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工作和学习能有所帮助。
三、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间是多久,认定标准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间是根据各个地域国税局的规定,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自申请之日起,正常是7-15个工作日,最长时间为40日。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四、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是什么
1、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为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之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之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五、一般纳税人认定日期在哪里查
一、查询企业是否为一般纳税人,可直接登录企业所在地区国家税务局网站。有的地方需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进行查询,有的地区需要输入企业全称;2.比如:1。广东省内企业可登录广东省国税局网站,输入纳税人识别号:2。在沪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国税局网站,输入企业全称进行查询:扩展信息:资质认定标准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2.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和新开业的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符合下列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准确的税务信息。下列纳税人将不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个人;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单位;3.选择按照纳税行为不频繁的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企业;4.非企业单位;5.确定销售免税商品的企业的程序;1.纳税人提交申请;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材料;3.税务机关进行实地检查。出具检验报告。4.经税务机关确定申报材料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3360《税务登记证》;2.财务负责人和税务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会计人员资格证书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 *** 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或其他可用场所证明及其复印件;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相关信息。特别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一般纳税人实施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人应该每月提交纳税申报表。申报期为次月1日至15日。如果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则顺延一天。每月1日至10日内有连续3个以上法定节假日的,按照节假日天数顺延。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 *** 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六、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日期是什么意思
1、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日期就是说纳税人从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次月起,可以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
2、补充: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日期是2008年12月4日,有效期是2009-01-01起,也就是说,虽然是2008年12月4日认定的,但给定了有效期限,只能从2009年1月1日起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