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提取时间?杭州公积金系统维护要多久-万象-

杭州公积金提取时间?杭州公积金系统维护要多久

牵着乌龟去散步 万象 1 0

大家好,关于杭州公积金提取时间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杭州公积金系统维护要多久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杭州公积金每年几月份提取。租房方式提取。
  2. 杭州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3.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
  4. 杭州公积金几个月可以提取
  5. 杭州住房公积金几个月可以取

一、杭州公积金每年几月份提取。租房方式提取。

1、职工每半年可提取一次,两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须满6个月或以上。

2、(一)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

3、(二)租房行为证明材料:承租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承租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成都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昨天,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也无需租金发票,只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4、之一步:开具租房发票。开具租房发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1)与房东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以通过所在区的街道办事处开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2)通过中介成交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托中介开具租房发票,一般大型的经纪公司都会提供此业务。

5、在开具房租发票时,是不能超出租房合同期内总租金的。另外,开具租房发票需要缴纳5%的税率。

6、第二步:将相关材料交由所以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据了解,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接受个人办理提取业务,需要通过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要在开具发票后,将租房发票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给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并填写公积金提取表,待审核通过后查询自己银行账户余额即可安排提取。

二、杭州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法律分析: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或者配偶在杭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以提取。

杭州市公积金提取流程:

1、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2、审查审核: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3、核准: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4、送达:收到提取成功的短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杭州市公积金提取流程:

1、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2、审查审核: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3、核准: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4、送达:收到提取成功的短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2、审查审核: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3、核准: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4、送达:收到提取成功的短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审查审核: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3、核准: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4、送达:收到提取成功的短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核准: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4、送达:收到提取成功的短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4、送达:收到提取成功的短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三、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如下:

1、市民之家网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仅办理提取业务,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2、下沙网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仅办理提取业务,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1、萧山区市民服务中心网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法定假日另行通知)8:30—11:45,13:00-16:45(夏令时8:30—11:45,13:30-17:15)双休日仅办理提取业务。

2、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瓜沥分中心网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另行通知)8:30--11:45,13:00--16:15(夏令时8:30—11:45,13:30--16:45)。

1、余杭临平网点服务时间:周一到周日08:30-12:00、13:00-16:30,夏令时08:30-12:00、13:30-17:00,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2、余杭瓶窑网点服务时间:周一到周日08:30-12:00、13:00-16:30,夏令时08:30-12:00、13:30-17:00,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08:00-11:00、13:00-16:30(双休日上班时间08:30-11:00、13:00-16:30仅咨询和办理提取、转移、短信订阅)。提取业务取号时间截止下午4点。

服务时间:周一到周日冬令时08:30-12:00、13:30-17:00,夏令时08:30-12:00、14:00-17:30(双休日上班时间仅受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和公积金业务咨询)。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铁路职工为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单位未安排单身宿舍的)。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铁路职工需为本省户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

4、非本市户口职工(铁路职工需为非本省户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条件

四、杭州公积金几个月可以提取

1、法律分析:杭州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3、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4、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杭州住房公积金几个月可以取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或者配偶在杭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以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铁路职工为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单位未安排单身宿舍的)。

杭州公积金提取时间?杭州公积金系统维护要多久-第1张图片-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铁路职工需为本省户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

4、非本市户口职工(铁路职工需为非本省户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额度也各不相同。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多提取四次。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提取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条件

关于杭州公积金提取时间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标签: 杭州 公积金 提取 多久 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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