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问题,以及和价款优先权的通俗理解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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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竞价当中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数量优先的三者关系是怎样
你好, *** 竞价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电脑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因此 *** 竞价按时间优先不是数量优先。
9点15分至9点20分可以接收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9点20分至9点25分可以接收申报,但不可以撤销申报。深圳股票在收盘14:57-15:00是收盘 *** 竞价时间,这3分钟不能撤单,只能输入买进和卖出单子。
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2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
2、基金、债券交易申报价格更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
风险揭示:本信息部分根据 *** 整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二、股票交易中的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1.采用 *** 竞价和连续逐笔竞价两种方式。
2开盘价以 *** 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逐笔竞价方式产生。
3. *** 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其成交价格原则为:
(2)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於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其中间价及四舍五入为成交价。
其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 竞价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连续逐笔竞价。
4.连续逐笔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其成交价格原则为:
(1)更高买入申报与更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更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更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更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更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5.上交所买卖无涨跌幅之价格限制的股票(新上市股票首日买卖):
(1) *** 竞价时,申报价格无限制;
(2)连续逐笔竞价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报为有效申报;a.买入(卖出)申报价格不高(低)於即时揭示的更低(高)卖出(买入)申报价格的10%;b.无卖出(买入)申报的,买入(卖出)申报价格不高(低)於即时揭示的更高(低)买入(卖出)价格的10%。
(3)既无卖出又无买入的,买入(卖出)申报价格不高於成交价格的规定幅度;当日无成交价格的,按前收盘价(公开发行价格)的10%。
6.深交所有涨跌幅限制的证券有效竞价范围与涨跌幅申报范围一致,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交易按下列 *** 确定有效竞价范围:
(1)上市首日 *** 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0元,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成交价的上下15元;( 2)非上市首日 *** 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5元,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成交价的上下5元。深交所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整有效竞价范围并公告。
7.深交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 *** 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按下列方式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1)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更高买入申报价高於发行价的,以更高买入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2)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更低卖出申报价低於发行价的,以更低卖出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1.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2.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於后申报者。
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股票、基金:涨跌幅比例为10%,上市首日不受涨跌幅限制。
PT股票:涨幅不得超过5%,跌幅不受限制。
*** 竞价规则(后面有简化说明、例子)深、沪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9:15—9:25为 *** 竞价交易时间, *** 竞价期间,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只存储每一笔申报而不撮合。至9:25时,电脑系统将根据已输入的所有买卖申报按 *** 竞价的规则产生一个开盘价。
9:15至9:25,即时行情显示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9:15至9:20可以接收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9:20至9:25以接收申报,但不可以撤销申报。
6.产生这一开盘价的步骤是这样的:
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更高限价、更低限价。股票、基金的涨跌幅度为10%,其中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更高限价、更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更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的价位。
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1)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成交价、更高价、更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更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更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更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更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
三、证券交易的“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是什么意思求解释
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
1、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
2、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根据我国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我国期货市场的基本经验,我国对于即将推行的证券期货交易,将实行以下基本规则:
依据该规则,我国对于证券期货交易实行8%的保证金交易规则,即证券期货交易者可以以面值8%的保证金买卖一面值的证券期货商品。
依据该规则,金融期货交易所应当在当日收市时,及时将结算结果通知其所有的期货交易会员并与之完成无负债结算,期货交易会员应当根据期货交易结算结果再与客户进行结算,并应当将结算结果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方式及时通知客户。
依据该规则,期货交易所交易会员的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
与上述规则相联系,我国在期货交易合同法实践中还采取逐日盯市规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交易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交易规则
四、什么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交易原则
1、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2、换句话说:买家出价高的优先,卖家出价低的优先,如果出价相同则挂单时间最早的优先。
3、例如,某投资者卖出7月大豆10手,挂出价格为2400元/吨,投资者甲挂出10手买单,报价为2398元/吨。随后,投资者乙也想买10手,挂价为2399元/吨,由于乙的价格比甲高,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乙的单子排在甲的前面。后来,丙也挂出10手买单,价格同样为2399元/吨,由于挂价与乙相同,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只能排在乙的后面,但仍在甲之前。
4、开盘价由 *** 竞价产生。 *** 竞价的方式是: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价格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 *** 竞价撮合时间,产生的开盘价随即在行情栏中显示。
5、 *** 竞价采用更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更大成交量。首先,交易系统分别对所有有效的买入申报按申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申报价相同的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有效的卖出申报按申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申报价相同的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接下来,交易系统依次逐步将排在前面的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配对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如最后一笔成交是全部成交的,取最后一笔成交的买入申报价和卖出申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为 *** 竞价产生的价格,该价格按各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取整。如最后一笔成交是部分成交的,则以部分成交的申报价为 *** 竞价产生的价格。
关于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