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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全国经济普查几年一次
1、5年。根据2018年8月11日修订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七条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2、在我国,之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时点为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
3、截止2024年3月我国共进行了5次全国经济普查。下次的全国经济普查时间为2028年12月31日零时。
二、第三次经济普查时间是哪一年
1、第三次经济普查的时间是2013年。
2、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的资料为2013年的年度资料。经济普查是国家对全国经济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和统计的重要活动,旨在获取准确的经济数据,为 *** 决策和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第三次经济普查的进行有助于了解当时国家经济的整体状况和各个行业的发展情况,为制定经济政策和推动经济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三、第三次农业普查什么时候提出来的
1、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3、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
5、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 *** 。
6、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7、根据我国农业农村的发展变化情况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需要,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8、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9、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10、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中,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由中央宣传部负责和协调。财政部、农业部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11、地方各级人民 *** 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于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县、乡(镇) *** (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地方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地方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12、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 *** 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13、(一)坚持依法普查。各级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14、(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利用自主卫星资源,准确测量全国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15、(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6、附件: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17、韩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18、杜勤录总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副部长
19、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统计局副局长张为民兼任。
四、请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始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
2012年,筹备阶段,研究全国经济普查的总体方案和开展专项试点。
2013年,准备阶段,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进行普查综合试点,部署并落实普查方案,选调普查人员并进行培训,做好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014年,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
2015年,资料出版、利用普查结果开展课题研究阶段。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来开展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
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联网直报单位:单位基本属性、组织结构情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和水消费情况、科技情况和信息化情况等,分设7种普查表。
1、法人单位: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实收资本、资产总计、企业营业收入或非企业支出(费用)、税金、煤炭消费量(限工业法人单位)等,设1张普查表。
2、产业活动单位: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经营性收入或非经营性支出(费用)等,设1张普查表。
二、个体经营户:基本属性和从业人员,设2张普查表。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支出、付给雇员的报酬、缴纳的税费等,设1张抽样调查表,设置若干普查综合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五、第六次经济普查时间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我国每五年进行一次经济普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3年度资料。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六、第三次经济普查和第四次经济普查是哪一年
第三次经济普查是2013年,第四次经济普查是2018年。
经济普查,是指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全面性调查。
国务院发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七条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除2004年条例发布之一次经济普查为2004年外,以后逢3和逢8年份为经济普查年。
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普查表分为以下三类:
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普查表、企业普查表、非企业单位普查表;
包括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开发业企业的普查表;
包括铁路运输业普查表、银行业及相关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证券业、保险业财务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普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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