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时间要求 竞争性磋商最短几天开标-问答-

竞争性磋商时间要求 竞争性磋商最短几天开标

牵着乌龟去散步 问答 1 0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竞争性磋商时间要求的问题,以及和竞争性磋商最短几天开标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竞争性磋商时间节点
  2. 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规定
  3. 竞争性磋商整个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4. 竞争性磋商整个流程需要多少天
  5.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提前期为不少于工作日( )天。
  6. 竞争性磋商最短几天开标

一、竞争性磋商时间节点

1、在采购阶段竞争性磋商的具体时限的规定为:

2、(1)采购公告发布及报名。竞争性磋商公告应在省级以上人民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10日。

3、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项目实施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

5、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社会资本;不足5日的,项目实施机构应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6、项目实施机构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组织响应文件的接收和开启。评审小组对相应文件进行两阶段评审,按照《 *** 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

7、规定,确定最终采购需求方案并对社会资本方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合作。

二、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规定

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天。根据查询相关法律规定显示,进行竞争性磋商时,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天。磋商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磋商文件 *** 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确定磋商文件售价依据。

三、竞争性磋商整个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1、竞争性磋商一般被应用于 *** 采购项目、技术性项目、科研项目以及一些大工程类的项目。有些朋友可能还不知道竞争性磋商整个流程需要多长时间,下面小编就来解答一下,欢迎各位阅读参考!

2、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3、磋商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磋商文件 *** 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确定磋商文件售价依据。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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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 *** 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 *** 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 *** 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采购 *** 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7、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8、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之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9、采购人或者采购 *** 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 ***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10、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 *** 采购合同。

11、采购人或者采购 *** 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2、总体来看,这样一整个流程下来,大概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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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争性磋商整个流程需要多少天

1、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磋商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磋商文件 *** 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确定磋商文件售价依据。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 *** 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 *** 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 *** 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采购 *** 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6、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7、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之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8、采购人或者采购 *** 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 ***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9、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 *** 采购合同。

10、采购人或者采购 *** 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1、这样下来,大概需要一个多月了。

12、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 *** 采购 *** 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3、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的区别:

14、竞争性磋商一般针对 *** 采购项目、技术性项目、科研项目以及一些大工程类的项目,采购方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方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5、竞争性谈判当有两家合格供应商参加时,应该可以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因其仍然具有“竞争性”;但当只有一家合格供应商时,则不宜继续进行竞争性谈判程序。否则,竞争性谈判则成了单一来源采购,即使确实需要改为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或采购 *** 机构也应终结竞争性谈判程序,向监管部门申请获准后再按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五、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提前期为不少于工作日( )天。

1、竞争性磋商公告10个工作日。法律规定,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2、《 ***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3、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磋商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磋商文件 *** 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确定磋商文件售价依据。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 *** 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 *** 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 *** 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六、竞争性磋商最短几天开标

1、法律分析: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法律依据:《 ***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3、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 *** 采购 *** 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4、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5、(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6、(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7、(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8、(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时间要求和竞争性磋商最短几天开标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标签: 竞争性 磋商 开标 要求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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