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时间,以及税务执法资格考试2024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一、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的考试解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命题负责人就全国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内容、复习重点、考试题型讲解内容以及近三年(2007年、2008年、2009年上半年、2009年下半年)四套全国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国税卷)真题,并且参考全国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指定参考用书、辅导用书,反复酝酿、倾情演绎,对2010年全国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国税卷)考试内容、学习复习重点及题型解读如下,仅供参考,未经权威人士认可,不代表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公开观点。
一、全国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指定参考用书
1.《税收基础知识》,国家税务总局教材编写组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年2月版。
2.《法律基础知识·税务版》,国家税务总局教材编写组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年3月版。
二、全国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内容及复习重点
之一章至第四章:通读,不为考试重点。
第五章:之一节了解;第二节、第三节重点考试内容;增值税为重中之重,着重掌握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纳税范围及计算 *** 、增值税、消费税税率、增值税固定资产抵扣、消费税从量定额从价定率计税,注意增值税、消费税新条例变化;第四节营业税是地税业务,国税部门不考;第五节一般掌握车购税纳税人、纳税范围、税率及计算 *** 。
第六章:之一节作为了解,第二节为考试重点内容,重点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注意顺序)、税前扣除项目中的损失及折旧扣除、企业所得税管理24字要求(需展开理解);第三节个人所得税为地税业务,国税部门不作要求。
第七章:主要是地税业务,国税部门不考。
第八章:掌握税收管理基本制度与内容,了解税收法律责任。
第九章:掌握税务稽查的工作规程,特别是税务稽查权限、税务稽查执行及几种税务稽查 *** (不需展开)。
第十章:掌握国际重复征税及其避免。
第十一章:通读,不为考试重点。
(二)《法律基础知识·税务版》部分
之一章:考试重点内容,重点掌握法律关系、法的体系、法的创制、法的适用。
第二章:考试内容,理解性掌握之一节,重点掌握第二节、第三节。
第三章:大体了解税务行政许可概念。
第四章:考试重点内容,重中之重,掌握税务行政处罚概念和种类、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案例分析)、主要税收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了解之一节、第三节,掌握第二节,特别是阻止出境、纳税担保和代位权。
第六章:掌握第三节,其它章节了解,不为考试重点。
第七章:掌握偷税罪修改为逃避缴纳税款罪的相关内容。
第八章:考试重点,需认真掌握。
第九章:掌握第二节,其它章节通读,不为考试重点。
三、全国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国税卷)题型
全国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旨在提高税务人员的执法水平,保证税收执法队伍的基本素质,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是国家税务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对税收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资格认证和管理的必要条件,是促使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认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步骤。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大部分为税务人员执法应知应会的知识,不考偏、难、怪、冷僻业务知识,试题难度介于入门级与水平级之间,简单题占60%左右,中等难度题占30%左右,较有难度题占10%左右。
总体来讲,两科目合并成一张试卷,不分开命题;全是客观题型,《税收基础知识》即各税种知识占60%左右(55-60分),《法律基础知识·税务版》即法律知识占40%左右(40-45分)。
1.单选题(多选、不选、错选均不得分),共25题,每题1分,计25分。
2.多选题(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有错选项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正确的选项每个得0.5分),共20题,每题2分,计40分。
3.判断题(不是对就是错,二者必居其一,不需改正错误),共15题,每题1分,计15分。
4.综合(计算、案例)分析题,3个案例题,前两个案例题分别3问,最后一个案例题4问,每问2分,共10问,计20分。之一个案例题是增值税业务题目(一般是之一问计算销项税额、第二问计算进项税额(注意不计、转入、转出业务问题)、第三问计算应纳增值税额);第二个案例题是企业所得税业务题目(一般是第四问、第五问涉及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税金、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研发费用、职工福利教育工会费用、损失、摊销等业务计算,第六问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第三个案例题是税务法律案例分析,同时结合税收征管法、刑法、税务行政处罚、强制、救济实体法等业务命题,该案例分析题有单选题、多选题,在选项后标明。
四、有关考试重点内容与通读内容、了解内容命题说明
考试重点内容肯定要考,通读内容及了解内容并不是不考,这个请各位应考人员学习时注意,不要存在有侥幸心理。
五、有关考试命题与指定参考用书关系说明
考试命题绝大部分题目考核内容来源于指定参考用书,但是不拘泥于参考用书,要高于参考用书,一般不直接考参考用书中的原题;提请应考人员注意的是还有一些超出指定参考用书内容的题目(尤其是牵涉到各类税种计算题),一般占10%左右。
六、指定参考用书补充必看参考资料
1.《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2.《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消费税暂行条例》及《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6.《全国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之税收基础知识与法律基础知识·税务版辅导用书》,中国税务出版社2009年11月版,该套辅导书重点点拨了各章节的重点难点,并有大量的典型案例分析,附有全真模拟测试卷和答案,消息来源《中国税务报》2009年11月20日第3094期第4版。
二、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执法资格考试时间
1、市税务局组织开展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全系统参考人员及新进公务员参加培训。
2、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试卷中,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恐怖主义法、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试题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的60%,其他法律法规在试卷中都有所体现。复习资料可以选择纸质书本自主学习,也可以选择税学通平台练题看视频讲解学习。
三、税务执法资格考试时间
税务执法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5月第三个星期日上午9:00-10:30。
是国家行政机关重要的执法活动之一,它是指国家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将国家税收法律法规适用于纳税人及其他管理相对人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1、税收执法是通过税务机关行使不同的管理职权来实现的。国家通过制定、颁布一系列有关税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形成众多的、有机联系的税收法律规范。
2、税务登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一系列各不相同的管理行为,虽然种类不同,方式各异,但都是一种执法行为,都在行使着税收执法权。因此,税收执法权的行使过程就是税收执法的过程。
1、税收执法具有法律的强制力,税收执法是税务机关或经法定授权组织代表国家进行的税收管理活动,其实施无须与相对人进行合意,仅凭单方意志即可实施。
2、税收执法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税收执法是国家税务机关或经法定授权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针对特定的人或事采取行政措施的活动。
3、税收执法具有裁量性,税收执法必须依据法律严格进行,这是税收法定主义在税法执行领域的要求;但是并不意味着税务机关只能机械地执行法律,而没有任何主动性参与其间。
4、税收执法具有主动性,这是与税收司法活动相区别的重要特点,税收执法是积极、主动的行为,而不像税收司法活动那样具有被动性,遵循“不告不理”原则。
5、税收执法是有责行政行为,有责行政是现代行政法的基本要求,这是为了克服税收执法主体专制和滥用权力,保障税收执法相对人权利的根本措施。
四、2022年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时间
现将2020年全国税务系统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范围:考试时间:9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考试范围:考试大纲确定的范围:
二、考试准备工作(一)签订考试合同
根据《税务执法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税务执法资格考试采用考务外包的形式,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统一采购。目前,经 *** 采购程序,已确定全美在线(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TA公司”)为考试服务供应商,并签订了框架协议。根据协议,ATA公司为全国税务系统提供2020年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服务。请各单位与ATA公司分别签订考试服务采购合同,考试完成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二)资格审查: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称“各单位”)人事部门依照《办法》有关规定,审核认定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人员的资格。
(三)报名:各单位人事部门应于8月11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集体报名模板,在线提交报名表。报名信息如需修改,各单位可于8月14日前登录报名网站修改。逾期不得修改。各单位人事部门应当在报名网站“账户安全”模块绑定考试通过率和考试成绩接收邮箱,并确保邮箱安全、畅通。
网站登录帐号请于8月11-13日联系ATA公司获取。报名期间网站提供在线 *** 咨询(支持时间:8月11-14日)。
四)考站设置与巡检:1.预选考站。各单位教育部门应于8月17-24日期间联系ATA公司各省考站联系人,预选考站。
2.巡检并确认考站。受疫情影响,考站巡检采取线上方式。ATA公司将于8月28日前提供考点基本信息、照片。各单位教育部门应于9月1日前完成各考站线上巡检,确认各考站承接考试能力,并与ATA公司最终确定考站。考站一经确定,非极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各单位人事部门应通知考生于2020年9月8日10:00-9月13日9:00期间,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线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期间网站提供在线 *** 咨询(支持时间:9月8-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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