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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着乌龟去散步 问答 57 0
《红楼梦》最动人心的话,哪句说到了你的心里?

张爱玲说过,人生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三恨红楼未完。作为举世公认的中国古典小说巅峰之作,《红楼梦》的魅力从未消减,虽只有大半部却无处不经典。曹公字字珠玑,用词绝妙,每阅一回,便多生一种人生感怀。而其中众多的经典语句,哪一句又让你回味至今呢?

1.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之一回

2.那红尘中有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恃,况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魔”八个字紧相连属,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倒不如不去的好。

——之一回

3.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

——之一回

4.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

——之一回

5.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之一回

6.有命无运,累及爹娘。

——之一回

7.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第二回

8.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第二回

9.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

——第三回

10.厚地高天,堪叹古今情不尽;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偿。

——第五回

11.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第五回

12.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第五回

13.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

——第五回

14.既熟惯,则更觉亲密,既亲密,则不免一时有求全之毁,不虞之隙。

——第五回

15.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

——第五回

16.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第五回

17.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

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第五回

18.莫失莫忘,仙寿恒昌;不离不弃,芳龄永继。

——第八回

19.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

——第八回

20.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

——第二十三回

21.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第二十七回

22.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

——第二十八回

23.人有聚就有散,聚时欢喜,到散时岂不冷清?既清冷则伤感,所以不如倒是不聚的好。

——第三十一回

24.人谁不死,只要死的好。那些个须眉浊物,只知道文死谏,武死战,这二死是大丈夫死名死节。竟何如不死的好!

——第三十六回

25.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

——第三十七回

26.天下没有不可用的东西,既可用,便值钱。

——第五十六回

27.草木也知愁,韶华竟白头,叹今生谁舍谁收?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

——第七十回

28.眉黛烟青,昨犹我画;指环玉冷,今倩谁温。

——第七十八回

29.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

——第七十六回

30.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

——第七十九回

-END-

注: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笨鸟读书。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再次感谢作者的创作!

葛亮丨那些未完的“红楼”里,有着人生与文本的互文

著名作家的身后遗墨,随着某些莫测的悬念,常常吸引着读者们的目光。

塞林格以《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举成名,被誉为美国二十世纪最伟大小说家之一,一生只出版过《九故事》《木匠们,把屋梁升高》《法兰妮与卓依》《麦田的守望者》这四部作品。在他搬到新罕布什尔州乡间隐居,依然笔耕不辍,写足了六十年。他却将这些写好的作品束之高阁,使读者的期盼成为一厢情愿。1974年,塞林格在接受《 *** 》的采访时说,不发表任何作品给他带来的是“绝佳的安宁”。然而,在塞林格诞辰百年之际,他的儿子、遗作监护人马特·塞林格已公开表示,将在未来十年间出版塞林格在世期间尚未发表的遗作 。

相似的情形在张爱玲作品出版中也重现了,2004年,我们读到了她的一部遗作《同学少年都不贱》。这部小说何以尘封,在张爱玲写给夏志清的一封信中,可窥见端倪:“这篇小说除了外界的阻力,我一发送也发现它本身毛病很大……”张爱玲在给另一好友宋淇信中也说,“我想我是爱看人生,而对文艺往往过苛,因此打消此意”。但作家离世后,自然就失去了对自己作品的支配力。自《小团圆》起,近年张爱玲的遗作《雷峰塔》《易经》等,频频以新作形式面世。

宣晶

继北宋彭几“鲥鱼多刺,海棠无香”后,张爱玲将“红楼未完”视为与之并称的人生三大恨事。可见其在遗作之事上,自有心心念念。遗作未完,便顺其自然,由它金瓯之缺,长久后,憾事或许亦成佳话,犹如断臂的维纳斯。

现代文学谱系中,沈从文书写湘西的长篇小说《长河》,因未完,其中包含的“常与变”“传统与现代”之多种辩证,仍然予当代语境之讨论以无尽空间。而萧红的《马伯乐》,起笔于香港,因作者染疾撒手人寰,只留下了一部半。上世纪80年代,由葛浩文在《时代评论》发掘而出版,成为萧氏作品中迥异往作风格的“异端”。其之残缺乃至结尾处的伏笔,亦成为萧红本人传奇一生的隐喻与互文。

谈及遗作的被发现,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昨日之旅》,堪称经典案例。在这本书的法文版《译后记》里,清楚地记载了它被发掘的过程:在很长的时间里,我们只知道小说的部分内容被收在一个文集里,1929年在维也纳出版。许多年以后,菲舍尔出版社的编辑克努特·贝克在伦敦某出版社的档案库里,发现了一份打样稿,署名茨威格的文稿整整41页,他发现的正是这部小说的完整版本,标题《昨日之旅》被划掉了。今天,我们决定保留这个标题,因为它如此贴合这个令人感动的爱的故事,相爱的男女被迫分开后、再也无法寻回过去。文中所指的小说集是《奥地利当代艺术家协会文集》,当时发表用的篇名《一篇小说的片断》。虽然和小说全文出版相隔了26年,至少说明作家有发表的意愿是无庸置疑的。不过划掉了小说的名字,多少表示茨威格对此的保留态度。以他对小说精谨的要求,或许是没有及时发表的原因之一。

小说篇幅不长,但时间跨度很大,换一个作家,大概会写成鸿篇巨制。但茨威格似乎无意做任何细节性的展开。甚至有些部分,言简意赅到,会让读者觉得是一个优秀的故事梗概。而作家唯独没有吝惜笔墨的,仍然是他最擅长的情感线索。

男主人公名为路德维希,女主人公名为G,是枢密顾问的夫人。事实上,茨威格对于笔下人物,一直没有认真取名的欲望。《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女主人公无名,男主人公只有姓氏缩写R,《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中的女主人公是C太太,《象棋的故事》的主人公是B博士。

但是,就在如此简朴的命名背后,可以感受到华丽而深邃的人物心理铺设。而这成为情节发展的强大动力。不可否认,这方面茨威格的确是一个神人。《昨日之旅》的主人公是一位年轻的化学专业博士。他的才华与勤奋得到了枢密顾问的好感和赏识。当后者病重卧床时,提出建议路德维希搬进他的别墅,倚为心腹,担任自己的私人秘书。在婉拒而不得之后,为了自己的前程,心高气傲的路德维希勉强答应。然而,他进入了老板的豪宅,体会到某种“浓郁饱满的富贵气息”,不免呈现出了典型的于连心态。“他自己随身带来的东西,甚至他自己,穿着自己的衣服,在这间宽敞亮堂的房间里都显得很小,显得可怜寒碜……他不由自主把他那坚硬笨拙的木头箱子藏在一张罩单底下,暗自羡慕他的木箱在那里找到了藏身之处,可以躲藏起来,而他自己在这间紧闭锁牢的房间里,则像一个溜门撬锁,被人当场抓获的小偷。”而最终让他戒备冰融的,是这个家庭的女主人对他不动声色的好。他欣赏的一幅画,称赞的一本书甚而是无意间流露欣赏的一条刺绣床单。这个女人总是及时满足他心中“微小的愿望”,如同“神话中为人效劳的家神”。这个涉世未深的青年,因此克服了寄人篱下的不安,对她产生了深深的依恋。

改编自同名小说的电影《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一个男人走向成熟,在青年时得到年长女性在身心上的喂养,似乎已成为了某种艺术母题。施林克的《朗读者》为其中的代表作。晚近看了拉尔夫·费因斯执导雷里耶夫的传记片《白乌鸦》。其中一条副线,关于年轻的芭蕾大师受伤,借住在恩师亚历山大·普希金家中,却与日夜照看他的普希金夫人发生了恋情。同样是孤傲而自卑的内心,如沐春风,这个段落与《昨日之旅》异曲同工。但相对于前者,茨威格最终让这段感情发乎情而止乎礼,遏止了奔流的欲望。夫人道:我不能在这里,不能在我的、他的宅子里做这事,可是等你再来的时候……

这句话成为了临行余韵。老板派博士去墨西哥开采公司急需的矿石,创办分厂,两年为限。在这期间,他们唯一的交流方式,就是书信。他巨细靡遗地记录自己每天所做的事情,将之寄到事先约定的隐密地址。然后便是漫长等待。“有时候他独处时,知道身边没有旁人,就拿起她的信来,按照她的声调一个字一个字地念出来,用这种 *** ,变魔术似的,把相隔遥远的心上人召唤到眼前。”这一笔写得颇为动人。茨威格喜好用信件表达人之间某种孤独且秘而不宣的联系。就如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无名主人公。那封厚厚的信札是她破败而幸福的一生。尽管在生命彼端的读信人,甚至连她的样子也想不起来。信件的意义莫过于时间的流淌中,给予人一点胆识与尊严,或者尚可宣示的谅解。在这一点上,极自然地联想起宫本辉的《锦绣》。宫本辉也是我喜欢的作家。写一对男女,在离婚多年之后重逢,以书信互相细数流年,也为彼此取暖。这样看,便仿若与《昨日之旅》遥相呼应的东方镜像。只是茨威格终写个人命运被历史的挟裹。度日如年,正果将至,却因为二战,通信中断。天各一方,音讯全无。茨威格如此写放弃:“他有时还去取出她的信件念来看,可是墨水已经褪色,字句不能再冲击他的内心,有次他看见她的照片,吓了一跳,因为他已经想不起她眼睛的颜色。”

作家茨威格

他终于在彼岸娶妻生子,做世俗中诚恳的人。但战后却重有驿动,他借出差回国,造访夫人,约她故地重游。小说极妙的一笔,是他们似乎为了清偿十数年前的感情债,心照不宣在酒店开了房间。但是,却体会了令人恐惧的难言窒息。他们逃离房间,彼此都感到赦免。

或许,信件中堆栈的爱与情欲,在现实中暴露出了叶公好龙的本质。他们漫步在海德堡的街头,躲避着节日 *** 的队伍。

他对夫人念出魏尔伦的两句诗:“在古老的公园里,冰冻,孤寂/两个幽灵在寻找往昔。”这是多年被遗忘的诗歌,是想要复活的影子。然而终究是影子,带着多年各自人生的晦暗与冰冷,彼此交叠,合而为一。

作者:葛亮(哲学博士、青年作家,代表作《北鸢》入围第十届茅盾文学奖十部提名作品)

编辑:徐璐明

大冰,江湖再见

本期作者 · 张九七

栏目「作家野史」· 大 冰

2023年,新藏线重新成为自驾和骑行热门旅行路线。

五月,高原冰雪融化,一队队摩托车骑行爱好者排队涌入219国道,在新藏大地上风驰电掣。

其中,一个身穿黑皮夹克、防滑靴、骑着两驱越野庞巴迪的中年男人格外引人注目。

他是在社交平台上消失已久的大冰。

重装马甲,双杠墨镜,港式油头,标志性的一字须,喜欢在无人旷野播放音乐,见到冈仁波齐与萨普神山依然会哭。

时隔五年,大冰还是那个大冰。依然是观众印象中的行者,作者,文青梦想终结者。

很难想象,七年写出七部“神作”的青年大冰,今年已经44岁了。



?被嫌弃的野生作家

一年前,作家大冰出版了他书写生涯的“最后”一部作品——《保重》

“感恩十年,诸君不弃,赠我以温饱体面。保重。”

跨越十年,销量千万,“小蓝书”系列终于收官。

在抖音直播间里,预售当晚累计有数万人观看,一万册签名新书,上线即被抢购一空。

短视频带货的效率,让见惯江湖风雨的大冰也不由啧啧感叹。

@大冰 直播间

与上回剧情相似,大冰出书,迅速成为图书零售市场的一大爆点,但同时也让众多网友嗤之以鼻。

不少网友到当事人微博评论区留言:

“终于等到你,村头厕所没纸啦!”

“有家长说给上大学孩子买的,这孩子算是学废了。”

“笑死,谁买,给中学生看的吧?”

划开新书留言区,几乎清一色的差评和恶搞。

不过,与以往大张旗鼓、众星捧场的发布会不同,这次的新书活动十分低调。

没有校园路演,没有粉丝握手礼,没有跟编辑的斗智斗勇(微信截图)。

同时再也没了小孩图,甚至内页都撇去了那串经典title和黑字署名。

只留下了一圈抖音二维码,可谓紧跟时代风口。

大冰作者简介对比

众所周知,作为斜杠青年偶像,大冰身上贴满了无数的title。

资深拉漂,丽江混混,民谣歌手,文青偶像,禅宗弟子,高校导师,科班画家,业余银匠、皮匠,手鼓艺人,诗人,前知名主持人,老背包客,摩托骑手。

作家,只是大冰众多斜杠后面的身份标签之一。

但却是让大众讨论和争议最多的一个头衔。

喜欢大冰的人将他的书奉为圭臬,硬座千里只为求一纸签名。

而讨厌他的人则从哈尔滨排队到腾冲,同样来势汹汹。

大 冰

不知道从什么时间开始,互联网上逐渐兴起一个现象:

每当聊起青年作家群体或者文学相关话题的时候,网友们总会不约而同地提到大冰。

小到一则 *** 段子,一位当红作家;大到发行新片新作,诺贝尔文学奖。几乎没有大冰容纳不下的梗。

如同物体运动离不开参照物,大冰和他的书,俨然成了当代文艺界的“度量衡”。

然而,拨开议论的表象,里面显现的却是当事人被嫌弃、被群嘲的事实。

即使销量千万,也抵不过现实世界里的昙花一现。

文坛住不下大冰,作“家”容不下大冰。

以至于大冰一度调侃自己是野生作家,借此安抚公众对自己的负面舆论。


?小镇青年的精神 ***

时间倒回九年前。

一部叫做《乖,摸摸头》的蓝皮书横空出世,在各大图书平台和线下书店里长销不衰。

大冰《乖,摸摸头》

《乖,摸摸头》是大冰转行写作后发行的第二本书。

一经出版就成为市场热门,在一众明星大V的推荐下,六个月便卖出上百万册,并在此后一再刷新市场纪录。

伴随着作品的大卖,作者也从边缘来到了舞台中央。

一年之内,大冰微博粉丝数暴涨200余万,从边陲小镇到北上广深,《乖,摸摸头》几乎席卷了所有书店和中学校园。

被同行嫌弃的野生大冰,突然成为了炙手可热的网红作家。

2015年,大冰趁热打铁,写出了第三部小蓝书《阿弥陀佛么么哒》,一年后再推出下部《好吗好的》。

南方姑娘的逃婚之旅,越战老兵的跌宕人生,成名前的“雷子”,还没出头的“大鹏”,流浪歌手,新疆姑娘,台北爸爸,身患绝症的弟弟,以及身世凄惨异父异母的妹妹……

天南海北的故事于书中交会,构成了大冰笔下的人情江湖。

大冰

远方太远,故事太湿。煽情桥段融入 *** 热梗,微信语录体+回车键漂移式写作。曾一度让众多网友争相模仿。

而对于书籍的装帧设计,大冰也颇为上心。

小孩封面,大间距,大字号,故事密集,佐以插图。每则故事后面加印一个听歌的二维码。

啤酒配花生米,民谣配大冰,堪称捆绑营销的完美范例。

当然,最重要的还得是让读者琢磨半晌的个人简介秀。不知道哪一个标点后面才是作者的真身。

书内印有音乐二维码

伴随着声势浩大的营销活动,“小蓝书”系列火遍全网。

据说当年《阿弥陀佛么么哒》销量超过200万册,势头一度压过余华、莫言等文坛大佬。

尝到甜头的大冰,似乎找到了财富密码。

他推掉一切无关活动,all in写作,保持一年一部的年更节奏,陆续推出了《好吗,好的》《我不》《你坏》《小孩》等作品。收获书迷无数。

“请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过着你想要的生活。祝你有梦为马,随处可栖。”

在紧张压抑的学习和职场环境下,大多数人被囿于城市和校园,并没有说走就走的勇气,但又迫切需要找到一个出口,用来安放青春期难以言说的迷茫和慌张。

于是,大冰和张嘉佳笔下的故事,便成了无数小镇少年的精神 *** 。

大冰“小蓝书”系列全集

“平行世界,多元生活。” 书迷眼中的大冰,俨然已是斜杠文青的代言人。

七年时间,大冰累计输出字数超过二百万字,其辛勤程度甚至不亚于任何一位网文作家。

而他之后的几本小说,虽然数量上不如最初三部,但也几乎本本畅销,吊打一众青春文学作家。

那些年,大冰、刘同、张嘉佳,是书店和咖啡馆前排书架上的常客。

在诗和远方的时代氛围下,一本大冰的小蓝书、一本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一本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几乎是文艺青少年旅行箱里的标配。


?浪子不回头

时间拨回2002年。

那时,刚刚从艺术学院毕业的大冰还稍显青涩,与后来一嘴胡茬的浪子形象还相去甚远。

画画出身的他,天性活泼,爱好唱歌讲话,所以去参加了山东卫视的主持人选拔。

“斜杠”的基因似乎从加入电视行业这一天就埋下了种子。

彼时,他还叫焉冰。

早年大冰照片

在《阳光快车道》做了两年综艺主持人后,他给自己取了一个后来在网上家喻户晓的艺名——大冰。

与后来我们熟知的酒吧掌柜不同,大冰在主持人这个岗位上安安分分干了十年。

在地方电视频道式微之前,他为山东综艺节目的发展壮大,可以说贡献了不可忽视的力量。

由他主持的《阳光快车道》《不亦乐乎》《歌声传奇》等节目,曾是多少95、00后的童年回忆。

那时的大冰,还不是喜欢在微博上怒呛粉丝的“耍大牌”网红作家,而是观众心中善良诙谐的阳光小伙儿。

比如他怒怼城市富二代,哐哐用头砸西瓜、为山区儿童募款的场景,让他在社会层面赢得了非常良好的观众缘。

《阳光快车道》时期的大冰

2013年,年届三十的大冰决定离开电视台,背上背包,正式“下海”做一名斜杠青年。

早在此前,他已经徒步走完了(据他自己说)滇藏线、川藏线,在藏区和滇西北山区游荡。一路上曾经发生了各种离奇的事,遇到过形形 *** 的人。

后来,他将旅途中遇到的人和事记录下来,发布到 *** 平台上。成为之后写作出书的一手资料。

13年底,大冰从中精选了10个故事,合订成之一本书,取名《他们最幸福》。

当年,这本书的全网销量达到80万册,一度压过柴静和郭敬明。放到当下颓靡的图书市场来看,这无疑是相当亮眼的“战绩”。

紧接着14年,大冰顺势推出了他的代表作《乖,摸摸头》。

畅销百万册之后,大冰的写作之路便一发不可收拾。甚至甘愿放弃主业(经营酒吧),花十年时间构建大冰的江湖“帝国”。

伴随着作品的爆火,作者的身价也顺势猛涨。

2016年,大冰从一众职业作家中杀出重围,荣获年度畅销作家奖。

第13届中国作家富豪榜部分名单

此后,大冰连续多年登上版税排行榜单,排名一度超过当年明月、唐家三少等同龄作家,进入“千万作家俱乐部”行列。

各类商业路演、校园演讲纷纷找上作者,甚至一些资方找上门来投资大冰的小屋,想在国内打造一个现象级的酒吧IP。

然而,即便名利双收,大冰依旧笔耕不辍。

尽管早在2016年就宣布行将“封笔”,但在之后的四年间,大冰依然难却粉丝的热情,一口气又推出了三部故事集锦。

即使文思穷尽,没有新鲜故事可写,也不忘将自己早期的作品“回炉重造”,二度加工。

亏谁不能亏粉丝,“绝不能让书迷留下遗憾”。

书中重复使用的配图 @摸鱼事务所

在粉丝的簇拥和市场热捧下,大冰无疑成了移动互联网时代最当红的流量作家之一。

莫愁滇藏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冰。

“小蓝书”卖断后,大冰俨然成了滇藏两地的“文青领袖”,深受国内书迷和背包客们追捧。

除了日常写书、演讲,大冰和他的朋友们,还将各地的酒馆生意经营得风生水起。

从丽江古城出发,“大冰的小屋”开遍了成都、重庆、济南、厦门、西安等各大城市。

大冰的小屋

在“小屋”口碑尚未崩坏之际,这些分布在全国各地的酒吧分舵,不仅是许多民谣歌手的聚集地,也一度成了国内驴友和青年学子的网红“朝圣地”。

不过,这样的光景没能持续几年,属于大冰的章节便迅速翻篇了。


?冰学兴起

新书发行后,随之兴起的“冰学”“冰鉴”,则再次在 *** 上掀起了解构大冰的狂欢热潮。

作为文青聚集地的豆瓣,无疑是读者们推行“冰学”运动的主要阵地。

豆瓣冰学小组讨论

豆瓣上,关于大冰最知名的句梗,当属于马尔克斯《百年孤独》那段经典开篇:

“许多年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 . 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去带他见识大冰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里直接挪用了“冰块”,借谐音烘托了作者的声望和牛气程度。拉美文学巨擘加西亚·马尔克斯见到当事人也得甘拜下风,文艺教父凯鲁亚克会见大冰也得乖乖让对方摸摸头。

小蓝书系列最终章出版后,有网友化用张爱玲《红楼梦魇》的金句留言:

人生四大憾事: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三恨红楼梦未完,四恨大冰封笔。

更有好事者,将大冰先生载入《史记》,“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史记·冰子世家》),以表示对作者品行的向往和崇敬。

“文坛不能失去大冰,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得益于5G *** 的快速传播, *** 上很快出现了造梗热潮,一时间,万物皆可入“冰学”,甚至连大杯冰美式都概莫能外。

玩梗的豆瓣网友

当然,与其说它是有关当事人的谑弄玩梗,不如说更像是一场抽象主义的集体狂欢。

时代喧哗造物忙。随着时代变迁和受众群体的变化,大冰的书连同其本人,书迷,都逐渐成了攻讦和嘲谑对象。

曾经红遍互联网的“小屋”,也在经历一系列负面舆论后,逐渐走向了沉寂。

当九零后、零零后陆续长大,走出象牙塔,大冰笔下的江湖轶事开始重新被人们审视,评判。

当“造神”的声音褪去,批评便成为了主流。

各种负面舆论纷至沓来,有关当事人的各种“黑料”、段子,堆满了媒体评论区。

大冰热闹的签售会现场

大约2017年前后,大冰的风评开始极速逆转。

而其受到诟病最多的地方,便是其“毫无文笔”的叙事。

有读者认为,他的文字不修边幅,时有操话,语言累赘,且习惯在各类故事里插入时下流行的网梗、野生句子。“非常破坏美感”。

有专家直言:“他的作品根本谈不上审美”。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人“谈冰色变”,大冰的作品逐渐沦为“低劣”“矫俗”的代名词。而他本人也在铺天盖地的争议声中逐渐退居幕后。

批判大冰,成为了毫无异议的政治正确。

冰在演说现场

但事实上,除去网上似有若无的“痒料”,真正关于当事人的实锤消息,则确属不详。

现实生活中,文艺青年大冰反而私底下做了不少好事。

比如,资助贫困学生,给一些乡村教师发放福利,给族人们免费送书,送温暖,用自己的稿费在百所学校办了五百多场免费音乐会,收留流浪歌手,平时发生小灾小难也会带头捐款捐物......

在赵雷最落魄的时候,大冰收留了他,逢人就推销:

“赵雷不红,天理难容。”

在十年前的一次演讲中,已经小有名气的大冰用大段篇幅来介绍“雷子”:

他形容他是“最有才华的创作歌手”,但问题是“长相吃亏,难出头”。

坐在台下的赵雷轻轻扯了扯帽檐遮住红了的脸。

赵雷(左二)和大冰(右二)

在滇藏流浪的那段时间,赵雷写下了《小屋》《浮游》《理想》《阿刁》等多首经典民谣。但在很长时间里都不温不火。

后来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因一首《成都》而红遍全国后,民谣大火,赵雷终于走到了人群中央。

但曾经的掌柜大冰却选择和成名后的赵雷分道扬镳了。


知乎上有网友提问:

为什么大冰的书这么畅销,却总是被嫌弃?

回复讨论最多的,还是得归咎于作者糟糕的书写能力。

与其他精致讲究的青春文学作品相比,大冰的文笔差不多称得是作家中的“泥石流”,基本上是怎么俗腻怎么来,怎么“江湖”怎么写。

口语化, *** 化,短平直,偶尔迸出的矫情金句,是“大冰文学”的一大亮点。

大冰和粉丝互动

当然,也有被读者吐槽最多的小黄段子,油腻情节。

以上种种,无疑都触犯到了文艺青年的逆鳞,是一个写作者不可饶恕的“罪证”。

其次,观众的厌倦情绪,还源自于大冰百试不爽的“冰式营销”。

当年,大冰与编辑的降价拉扯,至今还刻在书迷们的DNA里。

大冰和编辑讨论新书定价

除了在社交媒体造势以外,“小蓝书”的风行,还离不开其团队“地推式”的营销活动。

每年上百场的亲笔签售与粉丝握手礼,一度让大冰患上了腱鞘炎,“手指不可屈伸”。其推广强度之大,堪比阿里铁军。

除了上述因素之外,大冰及其江湖的“崩塌”,还和时代变迁与受众群体的变化密切关联。

十年前,九零后刚刚走入社会,零零后尚未成人,70、80后正是社会的中流砥柱。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诗和远方还有庞大的受众市场。

在现实环境的约束下,外面的世界,对于刚踏出校园和正背负学业压力的年轻一代无疑充满了巨大的吸引力。

于是,大冰,张嘉佳,张皓宸等一批网红作家应运而生,他们为焦虑的都市青年和小镇做题家们构筑了精致的乌托邦。

作家张皓宸

然而,随着移动互联网与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年轻人走出校园,成为背包客,独行侠,他们看到了更大的世界。远方也不再神秘。

当九零后、零零后逐渐长大,经受“江湖”的拷打和环境的剧变,曾经的那些“侠客梦”“江湖梦”“音乐梦”似乎都成了杯中幻影。

相反地,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寻一处温馨舒适的小窝,变成了当下很多年轻人的梦想。

毕竟,与诗和远方相比,柴米油盐油费机票才是更为现实的考量。

当天时地利人和失去,大冰笔下的快意江湖,张嘉佳讲述的云边故事,就如同海市蜃楼一般轰然塌陷。

大冰

在新的书写环境下,青春文学赖以生存的叙事公式,正逐渐成为过去时。

以大冰、张嘉佳、卢思浩、郭敬明、饶雪漫、张悦然等为代表的青年作家群体,被网友们以“青春伤痛鸡汤文学”一言蔽之。与之相对的,现实主义叙事则重新登上了神坛。

随着读者审美的跃变,青春文学市场的萎靡,由此所导致的大冰们的“垮掉”,也就不难解释了。

不过,单从文学审美角度,去贬低大冰的作品一无是处,那未免也太看不起大冰了。

至少在某个切面上,他曾给经验尚浅的年轻人提供了观察社会人生的多样视角。

让一些人看到,在996和007之外,还存在着不同于主流叙事之外的另一种生活,另一片世界。

穹顶之下,命运殊异,并非所有的人都有能力或机遇到达远方,去体验“斜杠”之后的多元生活。

大冰

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时代都有可能推出契合那个时代情绪的“大冰”,去书写新的江湖故事。

那么,下一个时代的大冰,将会出现在哪里呢?


本期作者:张九七

张爱玲说人生三大遗憾:鲥鱼多刺、海棠无香、红楼未完,什么意思

张爱玲曾说人生有三大遗憾:鲥鱼多刺、海棠无香、《红楼》未完。这句话让很多人费解,也成了张爱玲的经典名言,这里面蕴藏什么深意呢?

1. 张爱玲与《红楼梦》的奇特因缘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对于此书的研究数不胜数,然而张爱玲和《红楼梦》的因缘却是最独特的,《红楼梦》描绘了贾府由盛至衰的过程,而张爱玲也正是衰落的贵族后代。张的身世就已和《红楼梦》有不解之缘,至于她自己从十多岁就已经看起了红楼梦,十二三岁时看石印本,看到“四美钓游鱼”觉得“突然日色无光,百样无味起来”,戏作《摩登红楼梦》是由父亲张廷重拟的回目,比如“沧桑变幻宝黛住层楼,鸡犬升仙贾琏膺景命”,“弭讼端覆雨翻云,赛时装嗔莺叱燕”。从回目中我们就能看出来写的是《红楼梦》中人的现代生活,张爱玲让宝玉、黛玉住楼房,宝玉闹着要和黛玉一起出国,家里好不容易同意,两个人又拌嘴生气,最后只有宝玉一人出国。她让贾琏摆出洋气派,而尤二姐又要下律师控告贾琏始乱终弃。

张每隔一段时间便要再读一遍《红楼梦》,心情不好了也要看《红楼梦》,因此,她对此书的熟悉程度可以说是“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的字自会蹦出来。”而晚年的张爱玲又和曹雪芹有相似命运,曹雪芹是“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可谓苦心孤诣。

张爱玲中晚年将自己的小说《金锁记》不断改写,现实把它扩充容量,写成《怨女》,又写英文版《怨女》——《粉泪》和《北地胭脂》,赖雅死后,她惟一的事情就是写作,在写作这件事上,她惨淡经营。不问世事,心无旁骛地写,写到死。

2. 张爱玲的文学创作是对《红楼梦》的自觉传承

她称《红楼梦》和《金瓶梅》“在我是一切的源泉,尤其是《红楼梦》”。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家中,喜欢《红楼梦》的不计其数,让《红楼梦》对写作影响如此之深的,只有张爱玲。傅雷在《论张爱玲小说》中写的“新旧文字的糅合,新旧意境的交错”就是说的张爱玲对古典小说的传承,当然这里的古典小说当然首推《红楼梦》。熟悉张爱玲小说的读者很容易找到《红楼梦》的影子,尤其是在张爱玲前期作品当中。从小的方面来看,相似的有人物性格,人物说话的语气和语调,对物质的工笔细描;从大的方面来看,《红楼梦》中“好一似食尽鸟头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荒原感”正是张爱玲小说所一直追求的苍凉意境。张的小说中的人很多也做着一厢情愿的梦,那不妨看做是红楼续梦——后来的后来的人们所生活的不堪。

张爱玲有独特的历史观和人生观。她强调人生安稳的一面,认为人的飞扬是以安稳为底子的,很多小说强调英雄,强调超人的气质,那样确实引起人内心的震撼,但是却缺少回味。

女性身上确实更多突出安稳性的一面,另外张作为一个敏感自省的女性,对同性的心理观察又独到而深刻。所以她的小说强调琐屑的日常,描绘女性的历史观,热爱有深长回味的苍凉感。《红楼梦》与同时代古典小说不同的是,它不是才子佳人的故事,不是历史小说,没有神魔鬼怪。主要人物是女人,小说中既描绘富贵清象,又道出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苍凉。无疑《红楼梦》是张爱玲最喜爱的小说。

《中国人的宗教》中她写道:“中国文学里弥漫着大的悲哀。只有在物质的细节上,它得到欢悦——因此《金瓶梅》、《红楼梦》仔仔细细开出整桌的菜单,毫无倦意,不为什么,就因为喜欢——细节往往是和美畅快,引人入胜的,而主题永远悲观。一切对于人生的笼统观察都指向虚无。”

3. 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张爱玲在《红楼梦未完》中写道:“有人说过‘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刺多,二恨海棠无香’,第三件事记不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地觉得应当是‘三恨《红楼梦》未完’。”

前两件恨事其实都不重要,最重要的事就是《红楼梦》未完。《红楼梦》给世人留下了很多谜团,张爱玲也有一本研究《红楼梦》的书《红楼梦魇》,当时张爱玲本来只是在一篇序上写到《红楼梦》,但没想到越写越多,最后开始了对《红楼梦》的研究,这本书的起点端就在“红楼梦未完”,她就是对“未完”进行研究。张爱玲认为《红楼梦》改写时间之长不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作者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间的全部。”张爱玲就想理清这不同版本的顺序与关系,她从随和很多研究《红楼梦》的人一样,也从考据入手,但是也注重文本细读(从不同版本极细微的差别讲起),在很多方面加入了她自己的感悟(不一定有材料证实,却别具一格)。她说:“写黛玉就连面貌也几乎纯是神情,唯一具体的就是‘薄面含嗔’的‘薄面’二字。通身没有一点细节,只是一种姿态,一个声音。”而后四十回居然让她穿上时人的装束——“水红绣花袄”,“赤金扁簪”,“迥异于曹雪芹的手笔。”

她用自己写作的经验来体察曹雪芹的心理,认为“他完全孤独”,在孤独里成长,一个人单枪匹马摸索一种全新的小说,是“一个天才的横剖面”。张爱玲有自己对曹雪芹的赞叹与理解,不惜花了将近十年时间五详红楼梦,为的是红楼也是他,记得在一本有关张爱玲的传记里写到:

她是悲悼红楼一梦,也是自悼。

红楼未完——不完美中的完美

张爱玲在《红楼梦魇》中开篇便写了《红楼梦未完》:“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三恨红楼梦未完。”

作为读者的我们,与张爱玲“心有戚戚焉”!我也经常遗憾,憾红楼未完。可是,不知是哪一次,在读红楼时,我突然感觉,红楼未完或许不是客观原因,而是作者的主观意愿。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评价《红楼梦》:“颓运方至,变故渐多……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宝玉而已”

其实,呼吸领会的不只是宝玉,还有我们这些热爱红楼的芸芸读者,每次读到后来,都不忍心读下去。


大观园是宝玉和姐妹们的青春王国,是她们“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这里有她们的欢笑、青春,有亲情、友情和爱情。每次读到“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感受到青春的肆意绽放到达一个顶点,之后就轰然坍塌。人总是要长大,这个青春的王国也必然会灭亡。抄检大观园、宝钗离园、晴雯司琪等丫鬟被撵、迎春出嫁……青春世界渐渐凋零了,我们喜欢的人物一个个地离我们而去,作为读者的我们感同身受,不禁会黯然神伤,仿佛我们的情感也跟着一起凋谢了,而我们只能怀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不想看到这样的结局,却又无力回天。

作为读者的我们尚不忍卒读,饱含真情的作者又如何忍心写出“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每个人的悲惨结局都写出来,对于作者来说,这无异于再经历一次人间剧痛,再一次看着挚爱的“亲人们”一个个远去,多坚强的心才能承受呢?“泣血红楼”,泣血的不只是红楼,还是作者!

作者是爱红楼中的每一个人的,书中那么多人物,作者从来没有一句主观上的批评,每个人的行为都有其行为的原因,说“存在即合理”似乎有些唯心,可是存在就是真实的。作者站在“上帝”的视角,去公平的看待每一个人,这是作者与现实的妥协。这种妥协绝不是无力、不是虚伪,不是幻灭,不是虚无,更不是掩饰,而是作者对这个世界的多情,对这个世界的温柔以待:对每一个人,黛玉、晴雯,宝钗、袭人,亦或是贾母、王夫人……;对每一件事,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撕扇……;对每一个物,一屋一景,一山一石,一草一木……



作者在《红楼梦》开头便表明此书“大旨谈情”,遗憾的是,我们一直在误解这个“情”。从小教科书上告诉我们,《红楼梦》讲述的是宝黛的爱情悲剧,还有封建家族的没落史,这种充满阶级斗争色彩的解读误导了我们多少年。虽然时代进步了,关于“红楼”的解读也发展了,但“宫廷秘闻”、“反清复明”等等观点,个人仍然难以接受。回归作者的“大旨谈情”,把这个“情”仅仅视为爱情、亲情或者友情,都不尽然,《红楼梦》中的“情”是超越所有情感之上的一种信仰。

上升到信仰的高度总是很难用语言表达,《红楼梦》中的“情”类似于老子的“道”。“情”是人类存在的意义,是社会发展的规律,是掌握世界的形而上的一种“东西”。看过这样一种说法,比较认同:“《红楼梦》是小说,但它又不是一般的小说,它是以老庄哲学为基础,阐述整个中国历史和社会的发展规律及理论的著作。”

作者想要传递“情”,可是如果生而一场,全是悲凉,“千红一哭,万艳同悲”,彻彻底底的悲剧,人生的意义何在? “情”的意义又何在?

我总在想,红楼的结局应该是有“情”的,这个“情”不是续书里美好的结局:比如贾家复兴、兰桂齐芳等等;而是在“千红一哭,万艳同悲”之后,所有的“情”结束之后又复归最初。

根据脂批,曹公在《红楼梦》的结尾,会有一张“警幻情榜”。而宝玉和黛玉在“情榜”上的评价分别是“情不情”与“情情”。宝玉“情不情”是说宝玉对所有的人、事都有情,不管对方对他有没有情;黛玉“情情”则是黛玉只钟情于对自己真情的人。“情情”和“情不情”经历人间,虽然最终都是悲剧,可是因为有“情”,所以人生有了意义。



不可否认,《红楼梦》是一个悲剧,但悲剧,却不能辜负”情”的信仰,于是,“留白”是更好的结局。

“留白一词指书画艺术创作中为使整个作品画面、章法更为协调精美而有意留下相应的空白,留有想像的空间。”

中国文化向来讲究“意在言外”,如果话都说透了,反而无趣了。“古人为诗,贵于意在言外,使人思而得之……”

作者也一定赞同这样的诗歌主张,作者借黛玉之口,表达了这一看法。黛玉教香菱作诗,要“不以词害意”,告诉香菱不要读“浅近”的陆放翁的诗,先读王摩诘,再读李杜等人的诗,这样才能得诗之道。

其实不只作者的诗歌主张如此,《红楼梦》也如此,甚至我推测作者的人生观也是如此。

整部《红楼梦》,作者没有一处直接表达自己的喜恶,所有的事情都是平静的叙述,如何评价这些人物,都留给读者。从古至今,关于《红楼梦》的文章浩如烟海,关于《红楼梦》的作品也是层出不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观点,而每个人的解释又都有道理,因为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都不同。“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 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有人喜欢至真至情的黛玉,有人喜欢圆融世故的宝钗;有人喜欢性格直爽的晴雯,有人喜欢恪尽职守的袭人……个中喜好,都在读者本身。于是,对于《红楼梦》的评论,实际上是对我们自身性格乃至人生观的一个折射。似乎世上还没有哪一部作品,能像《红楼梦》这样,有全民探讨的效果,而这完全是因为作品没有结尾的“不完美”。

其实,细读红楼,八十回已经是一个完整的作品,不必再去执着于没有的结局,因为那是作者有意的“留白”。

《红楼梦》中,经常用各种判词、诗词、语言或者行为等来暗示各个人物的结局,这是个体层面上的“真事隐去”。而整部《红楼梦》其实是有一个整体构架的,《红楼梦》整体上也是一个“暗语”。甄士隐家的遭遇何尝不是贾府的“暗示”,甄家的变故就是贾府的“真事隐去”,前八十回的故事已经暗示了所有的结局,只是这个结局需要我们自己去思索,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我突然想作者一定很调皮,用这样一部伟大的作品去“捉弄”后世的读者们。作者站在全知全能的“上帝”的视角,看着古往今来的读者们争论不休,这是不是也证实了因为“留白”而成就其伟大,因为“不完美”,所以成就其“完美”呢!

海棠无香秦可卿

张爱玲在《红楼梦魇》里曾说过自己的三大恨事:

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三恨红楼未完。

今天我们要分享的内容,与后两件皆有关。

垂丝海棠


素有“国艳”之称的海棠花,为蔷薇科苹果属,花期以品种不同而异。江南多见的垂丝海棠,每年3-4月盛开;北方多见的西府海棠,花期为4-5月。

海棠花花型较小,明人王荩臣在《群芳谱》中,称“其花甚丰,其叶甚茂,望之绰如处女”,可称之谓“花中神仙“

海棠,因花开烂漫、风流袅娜,又因无香且寂寞孤傲,历来为中国文人墨客深爱。

“虽艳无俗姿,太皇真富贵”,出自南宋诗人陆游,形容了海棠的艳丽高雅。

“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北宋文学大家苏东坡,则对海棠的娇柔孤寂,心生怜惜。

西府海棠


中国文学作品中浩瀚如烟的女性形象,谁既明媚艳丽又温婉娇弱?谁可用海棠花神来形容?谁又当得起“国艳”、“花中神仙”之喻?

我认为,唯有《红楼梦》中的秦可卿可堪此名。

秦可卿


秦可卿,宁国府少奶奶,贾蓉之妻,秦业之女

小说第五回,秦可卿正式出场。她带着彼时尚年幼的贾宝玉去她房间午睡,于是通过宝玉的眼睛,我们得以窥见了秦氏房间的与众不同:

刚至房门,便有一股细细的甜香袭人而来。宝玉觉得眼饧骨软,连说:“好香!”入房向壁上看时,有唐伯虎画的《海棠春睡图》,两边有宋朝学士秦太虚写的一副对联,其联云:嫰寒锁梦因春冷,芳气笼人是酒香。

明朝才子唐伯虎所画《海棠春睡图》,是画家由真实的典故加上自己的想象,创作而来。


海棠春睡图


《明皇杂录》曾记载,杨贵妃宿醉至卯时,即早上五点到七点,仍沉醉不醒,唐明皇开玩笑说,岂是妃子醉了?只是海棠未睡足而已!

在唐明皇眼里,杨贵妃醉颜娇憨、鬓垂发乱的模样,像极了娇羞妩媚的海棠花。

由于这个典故,海棠被赋予了闺房 *** 的意味。

再来看看那副对联。

对联的字面意思是:冬春交际之时,天气尚寒,树的嫩芽也被笼罩在这种寒气之中,春天到了,本应花香袭人,但闻到的确是阵阵酒香。

对联作者秦太虚,即秦观,宋朝诗人。但这副对联其实并非秦观所作,不过是雪芹曹公为文本需要,杜撰而已。

春睡图加上对联,作者传达给读者的意思很明确。

杨贵妃本来是唐明皇的儿媳,寿王李瑁的妻子,被唐明皇看中后,成为了有唐一朝最为著名的贵妃。他们的这种关系,在传统意义上来讲,是有违纲常的。

而秦可卿与公公贾珍的关系,按照宁府老仆焦大的话说,是“爬灰”,与唐明皇杨贵妃之间的关系如出一辙。

所以,既然能用海棠来比喻杨贵妃,那么用它形容秦可卿,自然是再合适不过了

秦可卿


再来看看秦可卿的外形。我以为她是《红楼梦》中当之无愧的之一美女

小说第五回这样描述她的容貌:

鲜艳妩媚有似宝钗,风流袅娜又如黛玉。

宝钗黛玉之美,超凡脱俗,且各具特色。而这两种迥异之美,竟然由秦可卿一人兼具了,难怪她还有个乳名,叫兼美。

这样的兼美,这样的绝色,不就是“国艳”海棠吗

秦可卿的前世是太虚幻境中警幻仙子的妹妹。

掌管世间痴男怨女的警幻仙子,放在西方的语境里,就是“爱神”。作为爱神的妹妹,秦可卿无疑就是投凡到人间以后,情爱的象征。由此,作者给她安排的姓氏是“秦”,“情”的谐音。

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警幻仙子让自己的妹妹,即秦可卿,引领宝玉初通男女之事。也就是说,秦可卿是贾宝玉的性启蒙老师。我以为,整个大观园中,也只有“擅风情、秉月貌”的秦可卿可担此责了。谁让她来自仙境,还是爱神之妹呢?

由此不难理解,红楼那么多风姿各异的女性中,没有谁比秦可卿更有资格被喻为“花中神仙”海棠了


《红楼梦》中,贾史王薛四大家族通过互相联姻,组成了一个彼此护佑,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关系网。可见,大家族在寻找婚配对象时,对方的门第是及其重要的。好的婚配门第,能提升自家的社会地位和权势。因此,那些来自高门第家族的女性,在夫家就会备受尊崇。

像贾宝玉的母亲王夫人,是贾母二儿子贾政的夫人,可由于她来自王家,因此在荣国府,她的实际地位,就高于贾母大儿子贾赦的妻子邢夫人。

同样的,王熙凤也来自王家,看看她在贾府的权势,连她的丈夫贾琏,都经常被她训得灰头土脸。


王熙凤


这些来自娘家的权势,就像是贾府这些贵族媳妇身上与生俱来的的香气,让你很远就能闻到,想不肃然起敬都难。

而作为宁国府当家儿媳的秦可卿,她的身世着实低微。

秦可卿是个孤女,是她的养父从养生堂抱回的弃婴。而她的养父秦业,也不过是个营缮司郎中,五品小官而已。因此,在贾史王薛这种大家族面前,秦家只能算是寒门。

可以说,秦可卿嫁到贾府,像是灰姑娘来到王宫,未曾携来娘家的一丝香气,故此,难免行事之间,“每每先矮了几分”。

虽然秦可卿外形及行事风格皆为人称道,如书中原话讲,是“袅娜纤巧,性格风流,行事温柔平和”,但按照她自己对王熙凤所言,她本人其实要强且心气极高。

可以想象,先天门第之香气的缺失,给她造成的烦恼肯定不小。她一定是付出了超常的心力和勤奋,才成为了贾母口中“重孙媳妇中的之一人”。

正因为那么要强,在被焦大踢破“爬灰”的丑闻之后,秦可卿在贾府已经没有脸面继续生存了,没有了容身之地,也就只能自缢了之,成为金陵十二钗中之一个香消玉殒的薄命女子

红楼梦曲十二支中,属于秦可卿的那支是这样的:

好事终

画梁春尽落香尘。

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

簯裘颓堕皆容玉,家事消亡首罪宁。

宿孽总因情。


秦可卿 ”好事终”


好一个“宿孽总因情”。

很多人读红楼,喜欢把秦可卿视为 *** ,源于她与公公贾珍的“爬灰”。

但我不这样看。

在那样一个大家族,出生寒微的秦可卿想要立足,谁能给她力量,给她撑腰?

在那样一个长幼森然的文化下,身为儿媳的秦可卿,怎么可能抵御得了身为族长的公公的侵犯?

在那样一个女性地位低下的时代,弱女子秦可卿想要自白,想要申冤,又怎么可能拥有话语权?

所以我认为,是贾珍胁迫秦可卿“爬灰”,秦可卿是无辜且值得同情的。

秦可卿之死,是家族颓败的符号,是那个时代的殉葬品,是令人扼腕痛惜的!

秦可卿,这一朵无香,然而艳绝世间的海棠花,叹哉惜哉!

《多少恨》:虞家茵,她应该是张爱玲笔下最偏爱的女子了

张爱玲的小说大多都有着物欲很高的女主和猥琐且贪心的男主,比如《红鸾禧》、《连环套》等,他们合起来共同演绎了一部又一部荒诞离奇的人间悲喜剧。

在这样混沌的环境中,不得不说《多少恨》的男女主角简直就是一股清流。

女主角虞家茵温柔、清醒,既没有把自己当做“女结婚员”四处去攀附权贵,更没有挖空心思利用女性的魅力去获得点儿什么,她思想独立,努力工作,孝顺母亲,在那个崩塌的年代独守着自己的一份初心。

男主角夏宗豫事业有成、风度翩翩,虽然包办婚姻下算不得一个好丈夫,但却是个疼爱女儿的好父亲,难得的是35岁了还没油腻,从未想过用钱和特权去收买一个女人的心。

这样的两个人机缘巧合下一再相遇,总以为他们会是张爱玲笔下的例外,会有一个世俗的、圆满的结局,没想到最后还是落了个“苍凉”的结局。

1恨相遇太早

这是个物价疯涨、风雨飘摇的时代,人人自危朝不保夕,可人们依然愿意在这样严苛的环境下去制造一点浪漫,比如,把电影院修得像王宫一样。

电影院是假的王宫,电影是假的生活片段,可人们愿意沉浸在这样假的氛围里,去获得片刻真实的安慰和同情。

此刻电影已放映多时,影院的广告牌下面仍有一个秀气的身影在徘徊等待,她就是女主虞家茵了。家茵在等她的朋友秀娟,等了许久不见踪影,她知道“一定是不来了”,想退票,卖票的女郎却说已经开演了,不能退票。

真是可惜了那为了买票而花掉的钞票。

这时候,戏院门口停下了一辆汽车,车上走下来一位男子,这男子虽然像是历经了无数的社会折磨,而蒙上了一重风尘之色,但看起来依然是“漂亮”的。

虽然有客满牌放在门外,他还是进来了,问:“票子还有没有?只要一张。”

原来和家茵一样也是个只身来看电影的人,不同的是他的“只身”是事先安排,而她的“只身”却是临时被迫。

售票员便向家茵说道:“那正好,你这张不要的给他好了。”

家茵和那男子对看了一眼,本来是件极其稀松平常的事情,两人却都被对方的漂亮搞得有点窘迫。

散戏之后从楼上下来,人太多,家茵被挤的站都站不稳,那男子帮她把旁边的一个人一拦,她才微笑着仿佛有道谢的意思。男子非常绅士地提议开车送家茵回去,但家茵拒绝了,萍水相逢,实在担不起别人这样厚重的美意。

推门出去,电影短暂的安慰结束了,外面依然是那个乱糟糟的世界,人心惶惶,像是马上要天下大乱了。

我们每天都会遇见很多的人,因缘际会也许还会和某些人说说话聊聊天,但是一转身,我们都要回到各自的生活中,“缘分”那是电视剧中才有的情节。

家茵步行回家,她独自一人住在一个衖堂房子三层楼上的一间房,父母早年离婚,母亲一个人住在乡下,她独自在上海赚钱奉养母亲,虽然辛苦倒也还算自在。

可惜的是最近她失业了,天南地北投了很多份简历都没有回复,最后只好在秀娟的介绍下,做了夏公馆的家庭教师。她的学生是一个可爱的八岁小女孩,名叫小蛮。

夏公馆人际简单,男主人终日忙于工作很少见到踪影,女主人因为生病长年住在乡下,偌大的夏公馆只有女孩个她的佣人姚妈。

许是因为母亲不在身边,小蛮特别依恋家茵,只上了一天课就央求家茵:“老师!你明天一定要来的啊!”家茵就这样和小女孩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一天,家茵去给次日过生日的小蛮买礼物,居然在商店遇见了那天看电影的男子,两人都顿了一顿,轻轻的同时叫了出来:“咦?真巧!”

男子求她帮忙挑个小孩子喜欢的礼物,家茵非常细心地帮他挑选了一个洋娃娃,因为选礼物耽误了很多时间,这次男子执意要开车送她,家茵为了能及时赶到夏公馆没有拒绝。

车子开到夏公馆的门前,两人同时下了车,原来这男子竟是小蛮的父亲,夏公馆的主人——夏宗豫。

这情景多像张爱玲在《爱》中写到的那样:

于千万人之中遇到你所要遇到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中,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好说,唯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那天,两人切了蛋糕后吃着茶,嘴上虽然说着些关于孩子的话,但其实他们什么话都不想说,心里静静的。

2恨相知太深

小蛮生病了,迷迷糊糊中喃喃说了一遍又一遍:“老师!老师!唔……老师你别走!”宗豫满腹的心事像是找到了出口,他连夜跑到家茵家里,请她搬到夏公馆去住几天照顾小蛮。

家茵的房间小而整洁,东西堆得满满的显得有些局促,但宗豫看着那些寻常的锅碗瓢盆,觉得这才像是有人在这里过日子的,不像他的家,一点人气也没有。

因为有了暧昧的气息,再平常的琐碎之物也变得有温度起来,这才是宗豫幻想中家的样子。

家茵在夏公馆照顾小蛮期间,那个不靠谱的父亲居然找上了门,看到夏公馆的气派,不禁“猪油蒙了心”异想天开地让家茵开口向宗豫求个差事,他以为家茵和宗豫在谈恋爱。

家茵知道他不是老老实实做事的人,断然拒绝,没想到虞老爷子恼羞成怒,狠狠地骂了家茵一顿,扬长而去。

家茵被父亲气的手脚冰凉,回到楼上却看见姚妈在喂小蛮吃稀饭和皮蛋,因为医生有过“恐怕会变伤寒,只能吃流质的东西”的嘱咐,情急之下动手把盘子端开了。

姚妈却因为被折了面子,嘀嘀咕咕地讽刺家茵:“我想害她(小蛮)干吗?我又不想嫁给老爷做姨太太!”

其实,至此,虽然家茵和宗豫的心头都起了涟漪,但他们都非常克制,毕竟宗豫是有太太的人,而家茵又绝对不可能去拆散别人的家庭,毕竟她的家庭就是被别人拆散的。

但姚妈可不这么认为,她以为家茵和宗豫早就暗度陈仓了,又觉得家茵是新时代女性,不太好相与,赶紧收拾了包裹去乡下找太太告状。

一面照顾小蛮,一面应付难缠的父亲,家茵管不了这许多,兀自拆了自己的围巾给小蛮织手套,因为小蛮喜欢她围巾的颜色。

宗豫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她聊着天。说到两个人的年龄,她25岁,他35岁,十年的差距竟让宗豫觉得自己有些苍老了。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像是指间的事。

趁着宗豫中途去楼下会客,家茵偷偷地把他坏了的手套补好了,一针一线像是要把自己的心事密密缝死一样。

小蛮的病渐渐好了,家茵赶紧搬回了自己家,宗豫次日借着感谢她的借口上门探望。

家茵正在用洋油炉子煮母亲从乡下捎来的年糕,咕嘟咕嘟的烟火气一下子就勾起了宗豫的饥饿感,家茵家里只有一个饭碗,两人凑合着用一个缺口的蓝边菜碗充当饭碗,竟也吃的心满意足。

屋子里香气四溢,空气中开始有了暧昧的氛围,一日两人三餐四季,原来世人求来求去,不过是想找一个能陪自己吃饭的人。

偏偏这时家茵应征厦门教员的事情有了回复,她自己有些犹豫不决。

也许是怕家茵真的走了,宗豫突然大胆起来,先是说给家茵擦过衣服的手绢很香,再不去洗它,要留着做个纪念,这样一番暧昧至极的话。

紧接着又约家茵同去看电影,家茵本来不想去的,却被宗豫用了个小计谋骗了去。两人闲聊的时候,宗豫终于说出了那句“怕你真的是想走。”

日子一天天过,总不会让你事事顺心,虞老爷子自己厚着脸皮求宗豫赏了一份工作,但他不是预支薪水就是张口借钱,在公司里还处处拿着主人的派头指手画脚。

终于在又一次挪用了本应该捐给医院的善款之后,宗豫忍无可忍,开除了他。

虞老爷子鬼迷心窍,为了永远抱住宗豫的大腿,居然主动跑到夏公馆去找从乡下归来的夏太太,和她说只要让家茵进夏公馆的门,家茵可以不要任何名分。

夏太太以为可以不用离婚了,喜出望外,叫了家茵上楼来同她说和,家茵被她的疯言疯语吓到了,“二女侍一夫”这简直就是对她的侮辱。

她转身就想走,夏太太却哭求道:“等我死了,你还不是可以扶正么?……我也知道我配不上他,你要跟他结婚就结婚得了,不过我求求你等几年,等我死了——”

家茵分裂成了两个,一个想:“我希望她死!我希望她快点儿死!”另一个却黯然微笑着望着她自己,心里想:“你怎么能够这样的卑鄙!”

最后她想到了小蛮,想到了自己的童年和荒唐的父亲,也想到了夏太太,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啊。

她终于下定了决心:“你为他想,你就不能够让他的孩子恨他,像你恨你的爸爸一样。”

她接受了厦门教员工作的邀约。

临走前她假装轻描淡写地跟宗豫告别,她说:“我预备去跟我表哥结婚了。”宗豫本来还想争取些什么,却被家茵冷漠的态度拒之千里,那一刻他才知道原来冷比热更能灼伤人心。

3恨世无常,总成空

家茵是25岁的时候遇见宗豫的,按理说不算早了,就是现在,25岁也早可以谈婚论嫁了。

可惜,遇见他的时候,他的家里还有个明媒正娶的妻。

一个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娶来的妻,一个患着重病、缠绵病榻的妻,一个把“妻”这个头衔看的比命还重要的妻,一个和自己完全没有感情、更不懂得自己的妻。

可妻毕竟是妻,只要妻在,再好的感情也是名不正言不顺的。

所以,恨只恨相遇太早。

其实那个时代娶几房姨太太也是正常的事情,别说那个时代了,哪怕是现在,只要你有足够的资本,不是照样还有太太争宠,抢生长孙,贵妃被废这样的豪门轶事吗?

可是家茵是绝不肯这样将就自己的人生的,哪怕那个男人钟意于她,哪怕总有一天她会坐上“正室”的椅子,但是,如果开头的时候便是潦草而不公平的,这样的开始还有意义吗?

现实生活中遇到过很多为爱牺牲的女孩,她们会主动为对方找很多借口,比如,他也是迫不得已的,他有他的难处,我再等等吧,迟早有一天他会全身心的爱我。殊不知一开始便不被认真对待的爱,往往也会有个潦草而苍凉的结局。

宗豫懂家茵的心思,所以他从来没想过委屈家茵,他一直想给她的是完完整整的爱情和地位。

所以才会在虞老太爷主动提议愿意让女儿为妾的时候异常愤怒,这不仅是对他的侮辱,更是对家茵的侮辱,是对他们之间爱情的侮辱。

家茵也是懂宗豫的,他不愿意宗豫成为父亲那样的人。虽然宗豫夫妻二人感情不睦,虽然夏太太长期住在乡下,可是作为亲生女儿小蛮依然很爱自己的母亲,她害怕父亲与母亲争吵。

如果宗豫成为父亲那样的人,小蛮会是另一个自己,小蛮会像她痛恨父亲那样痛恨宗豫,这是她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她只能离开。

有时候我想如果不那么坚持,如果没有那么懂得彼此,如果一个愿意妥协,一个再霸道一点儿,他们是不是就能不用错过了?

可是如果彼此之间没有那么深刻的懂得,应该也就没有那么深沉的爱恋了吧?人生多无奈,不允许你有一点点贪心。

所以恨只恨相知太深。

张爱玲《红楼梦魇》中曾经写到:

“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三恨红楼梦未完”。

恨亦是遗憾。

一场美好的邂逅,只能以遗憾收尾,想来多少让人有些惆怅,不过再看看张爱玲笔下那些婚姻中的女子,又有几人真的欢乐呢?这样一想,又为家茵感到庆幸。她终于不用成为宗豫的“蚊子血”或者“饭粒子”了。

感情真的是很玄妙的东西,需要太多的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既然相遇太早,既然无人祝福,那就让这一场爱慕悄悄落幕吧。虽然我丢了你,但是幸好我没有丢掉自己。

盘点那些让人念念不忘的小说“天坑”(一)

#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

彩云易散琉璃碎,世上好物不坚牢。好东西的破损总是让人格外心疼,而缺了结尾的好小说,则在心疼之外让人更添念想。有一个词创造得特别好--有生之年,如果在有生之年能看到那些“天坑”被填上,将是多么巨大的幸福和圆满。

假日无聊,来梳理一下那些让我们念念不忘的小说“天坑”。

1.《红楼梦》

张爱玲说,人生有三大憾事: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三恨红楼梦未完。鲥鱼与海棠也就罢了,北方人对这两者无感,但《红楼梦》未完,真是让每个爱红楼的人惦记。一度曾经兴起各种各样的红楼猜想,比如说秦可卿是康熙废太子的女儿,异想天开之下,其实还是对结局的执念在作怪。毕竟,宝玉是和薛宝钗举案同眉了,还是看破红尘出家了,那不上是两种人生,而是两种人生观啊!可是,即便将前半部倒背如流,也无人可补天。续写红楼,是天才试金石。

2.《倾臣》

从经典直接落到 *** 小说,落差有点大。就此纠正一下,主要要说的是 *** 小说。毕竟是天坑的经典实在不多。

《倾臣》不是很有名。其作者天衣有风的另一部完结小说更有名,就是《凤囚凰》。《凤囚凰》也是讲穿越的故事,但它的长处是,并没有利用现代人的知识来作弊推动故事情节,而是讲了一个现代人与古代人、男人与女人旗鼓相当的故事。无论是男主还是女主形象都在穿越小说中别具一格。特别是男主容止,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天才形象。小说里的天才很多,但让人喜欢却不多。《凤囚凰》虽然被电视剧坏了名声,但原小说还是很优秀的。

这又与《倾臣》什么相关呢?说起来,这个事情本身也有点像古代的话本子,故事总是套着故事。正是因为《凤囚凰》的巨大影响,虽然是完结之作,但读者对作者的下一部作品怀着巨大期待,而作者的下一部作品正是《倾臣》。而《倾臣》的前半部,也是好看的,结构复杂,叙述顺畅,悬念设置众多,各种线索摆了一地,等着作者揭晓答案,然后没了,作者不写了。有读者千方百计打听到作者,并千里迢迢地见了作者,好像是说因为身体原因中断了写作。

但是后来天衣有风还是复出写小说了,但是写了新的小说,却没有来填这部《倾臣》。要填这个天坑,其实对原作者来说,恐怕也是困难的。为什么呢?因为读者的期待太高了,而小说前半部的玄虚排场也有点大。

小说:魂穿农女的她,在酒楼下厨,古代之一桌豆腐宴隆重面世了

田掌柜倒不是不想给刘文定面子。

只是他张口就要帮忙,还是一派你帮我是占大便宜的架势,不管是谁心里都会下意识的不喜。

但多年做生意的经验也让他习惯性的给出笑脸,不轻易得罪任何人。

刘文定对他笑面虎也不在意,只扭头看向文暖。

“阿暖,将你们带来的东西给田掌柜看看。”

文暖笑着应声,从周子钰怀中的木盆里取出一小块豆腐。

“田掌柜您好,这是我和家人研究出来的新吃食,想拿来给你们看看,帮我们掌掌眼。”

虽说是来卖方子的,但有些场面话不能不说。

田掌柜这样的人精看到她手中的东西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庆丰楼这样的大酒楼每天不知有多少人想要来这里卖东西,毕竟不管是什么,只要他们愿意收,那对卖东西的这些人来说就是一个长久的进项。

田掌柜脸上的笑容没变,但笑意却是淡了下来。

他的变化文暖和周子钰自然是感受到了,文暖飞快的看了周子钰一眼,又笑着说道。

“田掌柜,这是我跟家中妹妹胡闹的时候无意中琢磨出来的吃食,味道好,适合做的菜式也多。

“能凉拌、能清蒸、能炖炒也能煲汤,原料简单还便宜。

“夏日里青菜多,看着不显,但马上要入冬,青菜少价钱高,寻常人吃用不起, 这豆腐的好处就能显出来。

“田掌柜,我们今日带了几块豆腐过来,能不能借您的后厨,让我给您做上几道菜?

“您忙了一中午,想必还没来得及吃午饭,您先歇一歇喝口水,等一下尝尝看。”

文暖这番话说的漂亮,尤其是能在冬日里替代青菜,让庆丰楼里多几个菜式,这话就让田掌柜有些动心。

再有两个月就要入冬了啊,每一年各家酒楼的日子都不好过。

青菜少又贵,寻常人家根本吃不起,平日里常来酒楼打牙祭的人到了冬日都鲜少过来。

要是今年真能靠这个豆腐拉高庆丰楼的进项,今年年底的掌柜会上,他也能狠狠的露一次脸。

而且人家刚刚也没提卖不卖的,就说让尝尝,那他就尝尝好了,正好还没吃午饭。

这样想着,田掌柜淡下去的笑意又重新爬回脸上。

他抬手招呼着刚刚带人过来的小二:“去,带这位姑娘去后厨,让王师傅分个灶子给她。”

小二精明的视线从文暖身上飞快扫过,随即笑着招呼她往后厨走。

“姑娘,请跟我来。”

文暖从木盆中将剩下的豆腐全都取了出来。

周子钰挑眉看她,眼中全是询问。

有外人在,文暖不方便多说,只给了他一个安抚的笑。

此时午膳时间已过,后厨里众人都在休息。

主厨王铁壮正坐在椅子上大口的灌着茶水。

见他们进来,又听了小二的话,他视线就直直的落在文暖手中的豆腐上。

倒是个新奇的东西。

他嗯了一声,“小六,带他们去边上的灶子。”

“是,师父。”

一个大半的孩子从地上飞快的蹿起,带着文暖走到最角落处的二个灶子。

文暖看着后厨中井然摆放的厨具,还有备好没有用完的食材,将豆腐放在台子上就跟小六问道。

“那边盆里的鲫鱼能用一条吗?”

“这个,”小六有点为难,“你等一下。”

他飞快的跑到王铁壮身边,问了一句又飞快的跑回来。

“师傅说可以用,这鲫鱼刺多吃着太麻烦,都没有客人愿意点。”

这话就有提点的意思了,似是在说田掌柜都让你来后厨了,就好好表现,别弄那些吃力不讨好的东西。

文暖对着王铁壮点头致谢,但还是从盆子里摸出一条大小适中的鲫鱼。

用刀背将鱼敲晕,飞快的开膛去鳞。

她的动作娴熟,一看这种事从前就没少做。

将鱼收拾干净,她又从一旁的架子上找来一个小砂锅,倒水上灶烧水。

将另一侧的铁锅烧热倒入冷油,再将鱼放进去煎成两面金黄后,放进烧开的砂锅中,再丢入姜片、料酒,以及她自己特调的调料末。

将鱼汤煲上,她这才取出豆腐开始准备做另外几道菜。

王铁壮一边喝水一边看着她在角落里忙活,鲫鱼汤的味道已经飘了出来,他猛地站起身想要走过去看看,又在徒弟们诧异的目光中坐了回去。

鱼汤渐渐开始变得浓白,文暖将豆腐下进去就又盖上盖子。

麻婆豆腐、香煎豆腐盒、小葱拌豆腐、肉沫豆腐蛋羹。

不到半个时辰,四菜一汤出锅,豆腐独有的清香飘散出来,让人忍不住鼻尖抽动。

王铁壮彻底坐不住,大步走了上来。

“这就是你带来的那个东西?”

“是,在王师傅面前班门弄斧了。”

文暖示意小二将菜端去前面给田掌柜尝一尝。

她是有心邀请王铁壮去前面跟田掌柜一起尝尝看,但转念想到如果田掌柜不喜旁人帮他做主,她这样反而容易招人厌烦,就只能感激的又笑了下。

她心中的想法王铁壮不知,但他这会对她做出来的四菜一汤格外感兴趣,追着小二就到了前面的楼里。

田掌柜正看着面前的四菜一汤出神。

等了接近半个时辰,他已经要饿的等不住。

后厨的这些师傅要是做菜这么慢,客人早就等不住 *** 。

要不是看在刘文定的面子上,他最多就等一刻钟!

文暖跟在王铁壮的身后进来,面上全是歉意。

“真是抱歉,鱼汤要用的时间稍稍有些久,让您久等了。”

她说着上前打开砂锅的盖子,鲫鱼豆腐汤独有的鲜香瞬间溢满整个大堂。

重生之完美人生(陈清河杨音韵)兽医小说最新章节免费阅读

陈清河杨音韵小说

《重生之完美人生》都市重生小说,重生妻女,剧情设置合理,节奏拉满,描述: 十年前,醉醺醺的陈清河点燃一场大火,永远失去了妻子和双胞胎女儿。 为此,他悔恨终生! 十年后,癌症去世的他再睁开眼,发现回到了妻女烧死的前一个小时!

之一章 重活了

 “清河,四十岁生日快乐!”

  一个身材高挑丰腴的美女,拎着蛋糕捧着鲜花进门。

  洁白病床上,挂着呼吸机的陈清河,像死鱼一样,张开嘴大口喘息着。

  肺癌晚期,医生说他只剩一两个月的活头。

  看见女人,陈清河抬起挂着点滴的胳膊,艰难扯起被角,羞愧的挡住脸。

  女人叫杨音韵,是他的妻子,准确来说是二十三年前的妻子。

  十八岁那年,生活在穷乡僻壤的陈清河,经过媒人介绍,与女知青杨音韵结婚。

  当年十月份,两人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娃。

  被家里宠坏的陈清河,根本不学无术,整天和村里的混混们偷鸡摸狗,喝酒打牌。

  喝醉了回家,就打老婆孩子。

  每次陈清河撒酒疯,杨音韵就把两个孩子死死搂在怀里,任由拳打脚踢落在背上。

  即使这样,杨音韵也没有抛弃这个家,而是把所有的爱与希望,都倾注给了两个孩子。

  直到有一次,喝醉酒的陈清河把烟头扔到被子里,点燃大火。

  熊熊燃烧的茅草屋,烧死了两个孩子,同样让陈清河患下了永久的肺病。

  那晚过后,杨音韵消失得无影无踪。

  妻离子散的陈清河,每天晚上,都能听到两个孩子凄惨的哭喊声。

  他一夜成长,痛定思痛,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在二十世纪初年,陈清河拥有了上亿的身家,公司都开到了国外。

  二十年里,他拼命的想要找到杨音韵。

  陈清河知道,曾经的创伤与亏欠,无论如何也弥补不上,只能在有生之年,为她多做些事。

  可是杨音韵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二十年了无音讯。

  二十年后的今天,得了肺癌的杨音韵,自知道时日无多,已经裸捐所有家产,躺在病床上等死。

  杨音韵掀开陈清河挡住脸的被子,轻抚着他杂乱的发丝,神情复杂而惆怅。

  “我以为再见面时,我会恨你入骨。可是看到你这个样子,我恨不起来。”

  陈清河痛苦的闭上眼,泪水顺着眼角流出,哽咽着说:“我对不住你们娘仨。”

  杨音韵叹了口气,“二十年里,哪怕你找疯了,我也故意不出现,就是为了让你的余生,在罪恶的内疚中度过,这是我唯一能对你的报复。”

  “二十年的痛苦折磨,心里不好受吧。”

  陈清河宁愿杨音韵劈头盖脸,痛骂他一顿,把氧气管子拔了,也比这样平淡的温声细语,要来得更好受。

  他再也控制不住,捂着脸失声痛哭,“为什么那把火烧死的不是我!”

  杨音韵轻轻擦拭去眼角泪光,“二十年前,我被送到乡下做劳动改造。”

  “因为成分问题,没人愿意接收我,更没人给我一口饭吃。你娶了我,我才有活命。”

  “二十年的良心折磨,你欠我的已经还清了。”

  “你欠孩子的,下辈子慢慢还吧。”

  “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们不说丧气的,吹蜡烛吧。”

  杨音韵帮陈清河取下氧气罩,小心翼翼的吹灭了蜡烛……

  第二天,换了一身衣服,还特地画了淡妆的杨音韵,端着蛋糕出现在病房门口。

  “清河,四十二岁生日快乐。”

  躺在病床上的陈清河愕然,“你这是什么意思?”

  “以后的每一天,我都给你举办一次生日,畅想我们那一天可能经历的生活,也算陪你一辈子了。”

  “谢……谢谢。”

  第二十天。

  “清河,生日快乐。”

  “咱们都老了,腰也驼了,腿也挪不动步,该好好休息。”

  “如果你要先走,千万不要害怕,有我在旁边陪着呢。”

  杨音韵坐在病床前,柔荑紧紧攥着他那只干枯消瘦的手。

  陈清河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可喉咙不知被什么堵着,一个字也说不出。

  医生和护士在病床前围成一圈,大都红着眼,偷偷的抹眼泪。

  燃着蜡烛的蛋糕,就放在旁边,可是陈清河已经没有吹蜡烛的力气。

  旁边显示生命体征的仪器,正一个接着一个的发出警报。

  杨音韵把蛋糕捧在病床前,替陈清河吹灭蜡烛,含着泪说:“许个愿吧。”

  陈清河艰难的开口,“我……我死以后,能不能……别,别火化,我害怕火……”

  每次看见大火,陈清河都会想起自己双胞胎孩子被烧死的一晚。

  二十年里,哪怕他看见普通的篝火,都会忍不住浑身发抖。

  哔——

  心率检测仪响起警报声,代表人的心脏已经停止跳动。

  陈清河的双眼陷入黑暗,意识开始模糊,心底的那份恐惧渐渐扩张。

  他想死,同样也怕死。

  在最后弥留的时候,他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手心被攥着的温暖,以及杨音韵温柔的声音。

  “别怕,我在陪着你。”

  “别怕,我在陪着你。”

  “别怕……”

  声音越来越模糊,陈清河被恐惧笼罩的心,渐渐变得安宁。

  生前的景象,像走马灯一样开始回放。

  他看见了十八岁时,喝醉了酒摇摇晃晃回家,扯着杨音韵头发撕打,把襁褓中双胞胎吓得嚎啕大哭的自己。

  悔恨,自责,都没有用了。

  陈清河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二十年后的记忆里,用绝望的目光看着曾经胡作非为的自己。

  等再回过神来,只剩下奄奄病躯,弥留最后的分秒。

  陈清河依依不舍的用最后的力气,攥紧了杨音韵的手。

  “如果能重来,那该有多好啊……”

第二章 痛改前非

 “把杯子里的酒干了!谁特么养鱼,谁不是人揍的。”

  惯性的一杯白酒入喉,带来火烧一样的灼痛感,呛得陈清河直咳嗽。

  缓过神时,陈清河擦掉咳出的眼泪,茫然望向四周。

  熟悉的村口小饭店,三个年轻人坐在四方桌前,正吆五喝六的喝着酒。

  桌上只摆着两盘菜,一盘土豆丝,另一盘是老母鸡炖土豆。

  陈清河吓了一跳,仓皇站起身,把手腕放在嘴边,狠狠的咬了一口,血珠子都冒出来了。

  疼,钻心的疼。

  他跌跌撞撞跑到小饭馆的门口,对着洗手台上的小镜子,仔细看自己的一张脸。

  清秀稚嫩的一张小白脸,身材消瘦,脑袋像是鸡窝一样蓬乱。

  这……这是十九岁的我!?

  记忆迅速回溯,陈清河恍然想起,这一幕和茅屋失火的那天晚上,一模一样!

  那天,他捉走了家里下蛋的老母鸡,还拿走杨音韵藏在枕头底下的五毛钱,和自己的狐朋狗友喝酒。

  一毛钱炒了个土豆丝,剩下四毛钱从供销社打了散酒,老母鸡让饭馆免费加工。

  吃饱喝足,回家一头栽倒床上呼呼大睡,烟头引燃房间,自己醉醺醺的跑出,两个孩子被活活烧死。

  想到这里,就是一阵锥心刺痛。

  “陈清河,这他妈酒还没喝呢,你发什么神经!?”

  陈清河回头看向三个歪瓜裂枣的小混混,呆滞的问了一句,“今天是什么日子?”

  “七月十九啊。”

  “哪年的七月十九?”

  “七九年啊。你小子今天怎么神神叨叨的。”

  一九七九年生日,就是火灾当天,陈清河一辈子也忘不了!

  老天眷顾,他陈清河又重活了一世,回到了犯下罪孽前的三个小时!

  刹那间,无数复杂晦涩的情绪一股脑的涌上心头,泪水随之汹涌而出。

  陈清河紧攥着拳头,指甲深深镶嵌进肉里,心里暗暗立下誓言。

  既然老天给了赎罪的机会,他这一辈子,绝不会再辜负杨音韵和孩子!

  “陈清河,你特么磨叽什么呢,快来喝酒!”

  “滚过来,自罚三杯。”

  正吆喝着的三个混混,是陈家的三兄弟。

  哥仨爹妈死的早,自己又不学无术,整天偷鸡摸狗,到三十五六岁还是光棍汉一条。

  想当初,十八九岁的陈清河,整天跟着他们瞎混。

  陈家哥仨却从来没把陈清河当朋友,只是把他当冤大头,跟着蹭吃蹭喝,没钱了就撺掇他从家里偷钱、偷东西去卖。

  重活一世,陈清河怎么可能再让他们再占了便宜。

  一盘炖鸡和一盘土豆丝,还没来动几口。

  一大桶散酒,才刚倒上一杯。

  “老板,给我拿俩塑料袋。”

  “好。”

  从饭店老板手里接过塑料袋,陈清河沉着脸端起菜盘子,倒进塑料袋里打包,又拎起酒桶,转身就走。

  陈老大傻了眼,“你特么要去哪?”

  “回家,我老婆还饿着肚子呢。”

  “那我们吃啥?”

  “你们吃什么,关我屁事。”

  撂下最后一句,陈清河不再管骂骂咧咧的陈家哥仨,出了饭馆以后,开始在林间小路开始狂奔。

  狂奔了三里地,陈清河冲进虚掩着房门的破旧茅草屋,跪在床前,张大了嘴巴喘息,胸膛剧烈起伏,心脏都快要跳出来。

  床上,两个粉嘟嘟的小奶娃,睡得格外酣甜。

  陈清河双眼通红,喉头哽蠕,不敢相信这触手可及的幸福。

  他几次伸出手,想摸摸俩女儿的脸,可手指离嫩滑的小脸蛋咫尺时,他又犹豫了。

  有不知多少个夜晚,他都梦见自己的两个女儿,每次想要伸手触碰,都在最后一秒被惊醒。

  手掌颤抖半天,就在陈清河终于鼓足勇气摸上去的时候,忽然一只柔荑拽着后脖颈,踉跄的拽着他出门。

  含着泪的杨音韵,压低了嗓音怒骂:“陈清河,如果你敢打孩子的主意,我就先杀了你再自杀!”

  杨音韵看到陈清河举止怪异,跪在床前伸手摸孩子的样子,以为他是要把孩子给卖了。

  毕竟像陈清河以前那种吊儿郎当的样子,干出什么丧尽天良事都不奇怪。

  记忆中熟悉的人再次出现,陈清河忍不住泪水再次涌出。

  十九岁的杨音韵,漂亮且稚嫩,身子单薄俏脸苍白,一看就是长期营养不良造成的。

  慌张了好一会儿,他擦了把眼泪,咧咧嘴露出笑容,哽蠕了半天才说:“我……我没有想卖孩子,就是看看他们。”

  “你以前从来懒得看孩子一眼,今天是哪根筋不对劲!?”

  陈清河低头回避她愤怒的目光,指了指屋子里桌上,挠了挠头讷讷的说:“菜还是热的,你吃。”

  看着热腾腾的鸡肉,还有土豆丝,杨音韵有些发傻。

  对于陈清河偷家里东西的事,她都见怪不怪了,可这些好吃的,自己什么时候轮到过一口!

  杨音韵俏脸警惕,“你是不是在里面下了药,想把我们娘仨一起卖了!?”

  陈清河拿起筷子,挨个吃了一口,憨憨一笑,“没毒。你太瘦了,得多吃肉。”

  杨音韵泪水涌出眼眶,“还吃肉呢!咱家都快没米了,如果不是我每天钓点鱼炖汤,都没有奶喂孩子!”

  “现在下蛋的鸡也没了,我们娘仨早晚饿死。”

  陈清河这才发现,杨音韵脚边放着一个蚯蚓罐,竹子和缝衣针简易做的鱼竿,应该是准备要去钓鱼。

  她白天下地干活,晚上钓鱼补贴口粮,还带着两个襁褓中的孩子,辛苦程度可见一斑。

  当初的自己,可真够 *** 的!

  陈清河捡起地上的鱼竿和蚯蚓罐,“以后有我在,保证你们娘仨谁也饿不着。”

  想要让杨音韵对自己有改观,单凭一句话是绝对不够的。

  陈清河没有多解释,拿了工具就出了家门。

  月光下,杨音韵望着陈清河踽踽离去的背影,不由得有些发呆。

  难道……他转性了?

第三章 记忆中的大火

很快,杨音韵就打消了自己幼稚的念头。

  哪怕狗改了吃屎,像陈清河这种 *** ,也绝对不会改邪归正。

  杨音韵永远忘不了,陈清河喝醉酒时,像发了疯一样打人的样子。

  如果不是自己拦着,双胞胎孩子肯定被他摔死了。

  一定是他今天喝醉了酒抽风,才做出奇怪的举动……

  六月三伏,蝉鸣蛙声喧嚣,陈清河走了二十分钟的山间小路,来到河边扔下鱼饵,忍着肚饿等鱼儿上钩。

  他原本想和杨音韵一起吃顿饭再出门,可买土豆丝的一毛钱,是偷她攒下的,母鸡是用来下蛋给孩子炖蛋羹的。

  这两样东西,陈清河没脸吃。

  陈清河给鱼竿做了个小机关,自己爬上树,摘还没怎么成熟的野桑葚。

  吃了一堆桑葚勉强充饥,过了一个小时左右,陈清河又钓起两条寸许长的小鲫鱼。

  这两条小鱼,没啥吃的还满是刺。

  哎,如果手头有点本金就好了。

  在百废待兴,同样遍地黄金的年代,想要赚钱简直再容易不过。

  上辈子的陈清河,花了二十年,成了资产上亿的企业家。

  有重来一次的机会,凭借四十岁的知识储备量,他绝对可以达到上辈子都难以企及的高度!

  不过再大的雄心壮志,也不如钓上来的两条鱼重要。

  回去把鲫鱼煎一煎,猛火炖煮,能弄上一碗奶白的鱼汤。

  杨音韵太瘦了,得好好补一补。

  一路蝉鸣蛙声,陈清河拎着鱼篓慢悠悠的回家,心里盘算着,该怎么才能弄到之一桶金……

  “着火了!”

  “救火啊!”

  来到村口时,陈清河看见好多人端着水盆拿着水桶,一边喊一边往杨树林里跑。

  杨树林地势不好,除了自己一家,根本没有人住。

  陈清河短暂愣神,忽然惊慌的扔掉鱼竿,拔腿就朝着家里跑。

  等离近了,就能看见火光冲天与浓烟滚滚的茅草屋。

  房屋的木质结构完全燃烧,随时都有坍塌的可能。

  在看到大火的刹那,陈清河浑身抽搐,恶心干呕,剧烈的生理反应让他下意识想要逃跑。

  上一世,陈清河在火灾中差点烧死,并落下永久性的肺病。

  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女儿,也葬身火海。

  火焰给陈清河带来的阴影,远远强过洪水猛兽。

  “孩子,我的孩子!”杨音韵跪在地上,嘶喊着要往前冲。

  两个村里的大婶,死死的架住杨音韵的胳膊,“姑娘,这么大的火,别说是娃娃,哪怕是成年人也烧死了。”

  “就是要死,我也要和她们死在一起!”

  火势越来越大,再往里冲已经没有意义。

  带着绝望与悔恨的杨音韵,狠狠的给了自己一巴掌。

  “是我没看好孩子,怎么不把我烧死啊!”

  她为了赚点油盐钱,喂奶后把孩子哄睡,帮着前村李婶子做点针线活赚钱。

  没想到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了大火燃烧,群人救火的一幕。

  哗啦——

  陈清河抢过一盆水,把自己浇得透心凉。

  端盆的本家叔伯吓了一大跳,“这是救火的水,老远端来的,你小子犯什么混呢!”

  陈清河没有回答,而是撕下一截上衣,捂着口鼻冲入了熊熊燃烧大火的茅草屋。

  看到这一幕,声嘶力竭着哭喊的杨音韵,呆滞跪在原地,简直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

  冲进火场的……是陈清河!?

  理智告诉她,冲入像这样的火场,无论是谁都得丧命。

  猛然反过神来的杨音韵,再度无力的嘶喊:“回来!你想死吗!!”

  外面的呼喊声,陈清河已经听不见了,入耳的只有哔哔啵啵燃烧声,木头房梁咯咯吱吱不堪重负的声。

  大火与浓烟,会让人的眼睛流泪失明,所以陈清河在冲进门以后,直接闭上了眼。

  进门五步,左拐向前猛撞!

  砰——

  熊熊燃烧的主卧门被撞开,陈清河往前跨出一步,左转继续朝着前方猛撞!

  次卧的门板,再次被撞开。

  陈清河睁开眼睛,看见俩娃娃小脸憋得通红,正挣扎着在床上嚎啕大哭。

  谢天谢地,孩子没事。

  原本茅草屋只有一个客厅,一个卧室。

  杨音韵怀孕以后,她怕陈清河夜里发酒疯打人,伤了肚子里的孩子,就在卧室中央,用砖头砌了一堵墙。

  这一堵隔热的砖墙,救了俩孩子一命!

  在陈清河把俩孩子死死搂在怀里时,才感觉到后怕和紧张。

  今天这场大火,是他二十年里的无数噩梦中,都想要阻止的。

  他在梦里,把茅草屋的构造已经记得清清楚楚。

  哪怕闭着眼睛,也能撞开房门,清晰的找到俩孩子的位置。

  忽然,外面传来一声惊叫,“房子要塌了!”

  房梁变形,嘎嘣嘎嘣的木头断裂声响起,陈清河下意识跪在地上,竭力弯着腰,把孩子死死护在怀里。

  轰然一声巨响,木质结构的茅草屋完全倒塌,直接成了平地。

  一把大火,把杨音韵的心烧成了灰。

  她眼珠翻白,急火攻心背过气去。

  不知谁喊了一声,“快看,陈清河没死!”

第四章 我的孩子

浑浑噩噩中的杨音韵听到声音,竭力的掀开眼帘,看见在倒塌的废墟中,陈清河踉跄着步伐,怀里抱着两个孩子,朝她走来。

  “我的孩子!”

  杨音韵凭空生出一股力气,从地上站起,冲到陈清河身前,把两个孩子接过。

  大女儿白白净净的,身上没沾着灰,闹腾的正厉害。

  旁边有个婶子,帮杨音韵把孩子接过。

  可身体更弱一些的小女儿,皮肤黢黑,小脸铁青,已经没了动静。

  杨音韵含泪抬起头,用颤抖的声音问:“她……她怎么不哭了?”

  “不可能!”

  陈清河一把抢过孩子,“我刚才救她的时候还好好的,哭得可起劲了,这怎么会……”

  被这么一折腾,十个月的小女儿迷迷瞪瞪的睁开睡眼,看到旁边一大堆人,吓得瘪了瘪嘴,哇的哭出声。

  “看,她哭了,没事了。”

  陈清河咧嘴一笑,把孩子塞到杨音韵的怀里,随后向后踉跄一步,重重摔倒在地昏死过去。

  “清河!”

  意识昏迷的最后一秒,陈清河仿佛听到了杨音韵焦急的呼喊声……

  浑浑噩噩中不知过去多久,陈清河猛然睁开眼睛,大汗淋淋的从床上坐起身。

  “女儿!”

  陈清河一声惊喊,愕然打量四周,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

  “你终于醒了。”

  耳畔传来杨音韵疲惫的声音,她掀开被子,披着睡衣点燃床头蜡烛,眼球通红可见血丝。

  大木床靠墙的位置,俩双胞胎奶娃酣睡的正香,砸吧着小嘴似乎做了什么美梦。

  陈清河大松了一口气,这才借着烛光,茫然看向四周。

  土坯墙,青瓦顶木头房梁,床头贴着泛黄的年画,屋子里唯一算家具的,就只有手打刷枣红漆的红木柜子。

  屋子的装饰,哪怕放在八零年初,也寒酸的厉害。

  “这是……爸妈家!?”

  “你昏迷之后,就被爸用排车拉回去了,我们也只能住在爸妈家。”

  杨音韵缩了缩脖子,带着颤抖的哭腔,畏惧说:“对不起,我也不知茅草屋是怎么烧起来的,是我没照看好家和孩子!”

  “你……你想打就打吧。”

  以往的时候,她把饭做咸一点,就可能挨一顿毒打,更何况是疏忽失火,把屋子烧了。

  陈清河翻身从床上坐起,检查了一遍身子,发现并没有伤势,大概只是吸入一氧化碳过多,才昏倒的。

  “音韵,以前是我 *** ,我不是人。”

  “以后不管发生什么,我以后再也不会动你一根手指头。”

  “我要赚钱,让你们娘仨吃饱穿暖,再盖一栋大房子,过更好的生活。”

  杨音韵美眸空洞麻木,对他的话丝毫不为所动,甚至不屑理会。

  对此,陈清河只能苦笑。

  以前他想要钱喝酒赌博,都耍这种花招,说好话从杨音韵兜里骗安胎的钱。

  一次、两次,三次……谎话说多了,真话也会变成谎话。

  想要让杨音韵改观,只能通过长久的实际行动。

  他迅速穿上衣服,拿上手电筒,又从柴房取了两口蛇皮口袋,摸着黑出门。

  站在院门口,望着他夜幕中踽踽行走的背影,杨音韵动了动嘴唇,想要问他去哪,最终把话停在喉头。

  陈清河一路穿过树林,来到河边。

  夜里十二点,蝉鸣蛙声正响亮。

  陈清河一路穿过树林,来到河边,开始捉蝉和青蛙。

  在后世,麻辣蛙肉、油炸蚕蛹都是炙手可热的美食,可在八零年初,这些东西还只有嘴馋的小孩抓来吃。

  如果能把这玩意加工好卖出去,就是一本万利。

  之所以要晚上抓,是因为这俩东西白天看见人会跑,晚上用手电筒一照,因为强光反应,就趴在那儿不动了。

  不到一个小时,陈清河就抓了整整两袋子,费劲巴拉的扛回家。

  路途经过被烧塌的废墟,陈清河扒拉着灰烬,从里面扒拉出一个炒锅,一个炖锅,还有一个炉子。

  天一亮,陈清河就要去镇上卖小吃,这些厨具刚好用得上。

  看着面前烧塌了的废墟,陈清河的脑子里不停的琢磨一个问题——那场大火的根源,到底是什么?

  上一世,陈清河一直以为是自己的烟头引燃棉絮,才烧起熊熊大火。

  这一世,自己没有抽烟,杨音韵去村头给人做针线活,俩孩子躺在床上安睡,火是怎么烧起来的呢?

  是天干物燥,哪里飘来的火星子,还是……有人在蓄意纵火!?

  周围没有居民,飘来火星不现实。

  被人蓄意纵火很有可能,上辈子陈清河偷鸡摸狗,打架斗殴,几乎把村里能得罪的,都得罪了个遍。

  八零年代可没有监控,想调查清楚几乎不可能。

  到底是谁干的呢……

  陈清河拿着手电筒,在附近寻摸一圈,忽然从屋后的草丛里,发现了一个打火机。

  打火机上,印着穿着暴露,时髦的红发女郎,还有红浪漫洗头房的商标。

  看到打火机的瞬间,陈清河顿时脸色阴沉,“妈的,是这三个 *** !”

  打火机是县城洗头房赠送的,陈清河以前经常和陈家哥仨一起去那里鬼混,身上也有同样的打火机。

  整个石龙村,只有他们四个人身上有打火机!

  昨天早上下过雨,打火机没有沾泥,可见是一天内落下的。

  救火的时候,陈家三兄弟不在,那么他们必定是放火的!

  上一世,也是这三个人,放火烧死了自己两个孩子!

  陈清河怒攥着拳头,恨不得现在就去找三个人拼命!

  可是……还不是时候。

  之一:就凭一个打火机,还定不了他们的罪。

  第二:杨音韵和自己的俩孩子,还饿着肚子,居无定所。在报仇之前,得先让他们娘仨吃饱穿暖。

第五章 小吃摊

之前陈家兄弟敢动手,是因为自己住的偏僻。

  现在,杨音韵和孩子住在父母家,左邻右舍有很多人,哪怕陈家三兄弟狗胆包天,也绝对不敢再动手。

  有了父母保护,陈清河可以放心的出门去摆小摊。

  天将蒙蒙亮,陈清河扛着俩蛇皮口袋,艰难走到家门口。

  父亲正在院里洗脸,母亲蹲在露天灶台前,柴火哔哔啵啵燃烧着,映红了她苍老的面颊。

  陈清河站在门口,想进去打招呼,心中又胆怯。

  按照时间推算,就在一个月前,他和陈家三兄弟偷偷溜进家,把父亲的棺材折价一半,卖给了寿材铺。

  拿到了十五块钱,当天就去了红浪漫洗头房。

  农村老人在上了年纪以后,会自己买木板,钉棺材。

  做好了棺材,每隔一两个月,给棺材刷一遍漆。

  一来是为了省钱,二来看着自己亲手做的棺材,心里舒坦,能消除对死亡的恐惧。

  家里唯一值钱的这么一口棺材,被陈清河偷出来给半价卖了,老两口赶到寿材铺,都没钱把棺材赎回。

  父亲陈大栓气得大病一场,从此和陈清河断绝关系。

  想到当初的所作所为,陈清河恨不得掐死自己。

  不过,是错总要承担。

  他挪步走进门,硬着头皮站在院里喊了一声,“爸,妈,我回来了。”

  “你给我滚!”

  穿着被汗渍染黄的破洞白短袖,解放库和黄胶鞋的矮瘦老头,端着搪瓷盆,就朝着陈清河身上泼。

  陈清河后退一步,洗脸水被泼在脚边。

  “老头子,大早上你发哪门子邪疯!”

  张桂花死死拽住陈大栓的胳膊,“儿啊,别管你这倔爸,到屋里坐着去,面糊马上烧好了。”

  陈清河咬着牙,半天憋出一句,“爸,我错了。”

  “我不是你爸,你是我爸!”

  陈大栓气得满脸通红,“早知道养出你这么个活爹,出生那天就该把你摔死在墙上!”

  陈清河低着头说:“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求您看在俩孙女的份上,收留杨音韵在这里住一段时间。”

  “我很快会赚到钱,在废墟上再盖一栋房子。”

  “你赚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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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大栓哼了一声,自顾自的抓起汗衫擦了把脸,算是默许他在这里吃饭。

  张桂花亲昵的拉着儿子的手,“你爸就是刀子嘴豆腐心,他这段时间一直惦记着你呢。”

  “回头你好好道歉,等今年秋收了麦子,就再给你盖一栋新房子。”

  今年,母亲也才四十出头。

  看着她发丝斑白,手掌粗糙的像老树皮,陈清河心里不是滋味,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妈,饭就不吃了,我想管家里借点东西。”

  张桂花有些惶恐的说:“儿啊,咱家可没有钱,也没什么能卖的东西!”

  陈清河有些无奈,看来想要让身边人印象改观,道阻且艰啊。

  “妈,我啥也不卖,就是想用咱家的排车,再借点油盐酱醋,拉点东西去县城卖。”

  “行,车子好久不用了,妈给你收拾收拾。”

  “不用,我自己来。”

  农村的排车,俩轮上头架着个长木板,因为长得像木排,所以叫排车。

  前头车把很长,有点像黄包车的构造,通常农忙时用来在田间地头运粮食。

  陈清河拿了块破毛巾,把排车抽打干净,又将俩蛇皮袋以及炉子和厨具放上去。

  弄好了东西,陈清河把拉车绳抗在肩上,闷着头要出门。

  陈大栓扯着嗓子喊,“你小子敢把家里排车卖了,我打断你的腿!”

  “知道了爸。”

  陈清河闷着头正往前走,忽然胳膊被柔荑拽住。

  愕然回头,杨音韵拿着个软乎乎的布包,塞进他的怀里。

  “昨天妈烙的玉米饼子,我没舍得吃,你拿着路上吃。”

  陈清河愕然愣在原地,“这……”

  “你别误会,昨天你救了俩孩子还受了伤,我不能让病人饿肚子。”

  “谢谢。”

  攥着带有体温的布包,陈清河喉头有些哽咽,咬上一口玉米饼子,嚼着甜丝丝的。

  有这样的家人,再没本事让他们吃饱饭,自己就太 *** 了!

  陈清河一鼓作气,拖着排车走了十五里地,饿了啃一口玉米饼子,渴了喝一口绿皮水壶里的山泉水。

  走了两个小时的山路,他总算在早上八点钟,来到石龙县城。

  八十年代,百废待兴。

  冒着蒸汽的工厂,骑二八大杠,统一穿蓝靛布和解放鞋的年轻人,街边鸡毛换糖的货郎,锵剪子磨菜刀的声音此起彼伏。

  陈清河到附近水渠,娴熟的给青蛙剥皮清理内脏,挨个的清洗干净,重新放进蛇皮袋里。

  一大袋子青蛙,还有蝉蛹,陈清河整整清理了两个小时,才把所有食材处理干净。

  八十年代初,城里人还不怎么吃这些玩意儿,能不能卖出去,陈清河心里也没谱。

  但愿生意能好一些,赚的钱不说买鸡鸭肉蛋,至少够买点猪蹄和大棒骨回去。

  杨音韵的身子骨太弱,父母也年纪大了,得吃点东西,好好补一补。

  十一点半,陈清河把板车停在兴盛机械厂门口,燃炉生火,准备做饭。

  蝉蛹比较好处理,直接下锅油炸,出锅时洒了五香粉,放在竹筐沥油。

  等晾凉一些,陈清河伸手抓了一个塞进嘴里,入口酥脆,满嘴的生香。

  嗯,不错。

  青蛙擦干水分,下锅文火慢炸,等把骨头都炸酥了,这才捞上来控干油水。

  十二点整,等工人下班时,陈清河扯着嗓子喊:“特色小吃,解馋管饱,免费品尝!”

  在清洗食材时,陈清河在河边捡到一块白布,又折了一根竹竿绑在排车上。

  白布上写有四个大字——免费品尝!

第六章 之一桶金

八零年代,是好容易摆脱饥饿的年代。

  一粒米、一枚生锈的钉子、一块碎布头,对这个年代的人来说,都是宝贝。

  人穷了,难免就会贪小便宜。

  陈清河摊位上“免费”两个字,直接让一大批人聚集过来。

  “小伙子,你这儿真让免费尝?”

  陈清河直接拿起筷子,夹了一个蚕蛹放在报纸上,“大爷,尝尝。”

  老头尝了一个,嚼得满嘴生香,不由得伸出大拇指,“好吃,再给我尝一个!”

  陈清河呵呵一笑,“这可不行。大爷,我这招牌上写了,免费品尝,廉价管饱。”

  “再想吃,您得花点钱了。”

  “多少钱?”

  “一毛钱一大碗。”

  陈清河晃了晃手里的瓷碗,“一毛钱一大碗,您自己舀,多少都算您的。”

  老大爷眼前一亮,立即掏出一毛钱放在钱箱里。

  “把碗给我!”

  老大爷撸起袖子,把碗插入盛放蝉蛹的竹筐中,舀了满满一大碗。

  就在想往报纸上倒的时候,不留神一哆嗦,洒在竹筐里不少。

  “哎,年纪大了,这手就是不听使唤。”

  就在老大爷惋惜时,陈清河又铲了一碗底的蝉蛹装进报纸,“大爷,您吃好常来,最近我都在这里摆摊。”

  “呵呵,小伙子厚道啊。”

  下班时人流特别多,许多人尝了蝉蛹以后,纷纷表示要购买。

  在八零年代初,一毛钱的购买力,相当于后世的二三十元。

  哪怕把瓷碗装满,也就不到半斤蚕蛹,根本不算便宜。

  可陈清河精准的抓住了人们贪便宜的心理,把一毛钱半斤,换成一毛钱一碗,就吸引了大批顾客。

  一毛,两毛,三毛……总共十斤多的蝉蛹,在二十几分钟内被一扫而空,卖了整整三块多钱!

  卖光了蝉蛹,陈清河又拿刀把青蛙肉剁成块,锅烧薄油,葱姜蒜炒香,大火爆炒蛙肉和干辣椒段。

  炒好的蛙肉倒入簸箕,仍然是一毛钱一碗。

  蛙肉被炸得骨头都酥了,肌肉嫩滑,配上麻辣鲜香的口感,吃上一口就停不下来。

  人们捧着报纸,吧唧着嘴吃得满头大汗,香味四溢,又吸引了更多人购买。

  下午一点半,所有东西都卖光了。

  陈清河清点了一下钱箱,里面总共八块六毛钱!

  要知道,在八十年代,一个普通的工人,工资只有十几二十块。

  一天的时间,赚了旁人半个月的工资!

  上辈子,陈清河身价过亿,却从来不觉得金钱有什么意义。

  今天,陈清河攥着一沓毛票的手,都忍不住激动得淌汗。

  先花一块二,割上二斤上好的五花肉,又买了一袋米和一袋白面,总共花了两块钱。

  剩下的钱,陈清河小心翼翼的揣进兜里,急匆匆推着板车回家。

  下午五点半,吭哧吭哧走了十五里地的陈清河,总算挪步到家门口。

  还没等进门,就听见里头传来争吵声。

  “陈大栓,你们两口子还要不要点逼脸!”

  “春耕时候借我们家一块二买粮种,到现在还不还!”

  “当初借钱的时候,你腆着个老脸来求我,说是自己一家没有粮种,下半年就只能饿死。”

  “你说收了粮食以后准还,现在钱呢!?”

  陈清河进门就看见,膀大腰圆的苗秀芬,正单手叉腰,指着陈大栓的鼻子破口大骂。

  陈大栓是个老实木讷的庄稼汉,脸色憋得通红,低着头不肯吭声。

  张桂花也一脸的窘态,“大妹子,我们家的确不宽绰,如果能拿得出钱,我们是那赖账的人么。”

  “再说了,现在才六月份,下个月才秋收,到时候我们卖了麦子一定还钱行不?”

  堂屋门口,杨音韵抱着两个被吓哭的孩子,俏脸上尽是无奈。

  “晚一分钟就不行!我家没钱了,等着米下锅呢!”

  苗秀芬格外蛮横的堵着门,“你们今天不还钱,我就堵在门口,骂到你们还钱为止!”

  如果被堵在家门口骂街,陈大栓老两口,以后休想在村子里抬起头。

  陈大栓咬着牙,黑沉着脸说:“最迟八月初,我还你一块三行不?”

  “门都没有,现在我就要钱!如果没钱,就把村西头的地划给我们!”

  现在正青黄不接,苗秀芬知道陈大栓拿不出钱来。

  她今天讨债是假,想要趁机讹一块地才是真的。

  俩孩子已经到了睡觉的时候,被苗秀芬大嗓门一吵吵,哭得格外撕心裂肺。

  孩子身体弱,很容易哭岔了气。

  陈大栓心疼孙女,紧攥着拳头近乎哀求的说:“大妹子,你想要我让多少利,咱们出去聊,别吓着孩子。”

  “呸!”

  苗秀芬绷紧了一脸的肥肉,夜叉似的凶神恶煞说:“你们家没钱,就是陈清河那败家子,还有姓杨的娘仨给害的!”

  “生了这么个儿子,活该你一辈子受穷!”

  “你也别把那俩女娃,当宝贝疙瘩似的供着。”

  “陈清河整天出去鬼混,留着杨音韵一个人在家里,她长得一副狐狸精相,俩孩子的亲爹,指不定是谁呢!”

  杨音韵被骂得脸色发白,她性格孱弱不敢开口,想进屋躲避,又怕公公婆婆和苗秀芬打起来。

  陈大栓攥紧了拳头,咬牙黑沉着脸色说:“苗秀芬,干啥事都别把人往绝路上逼!”

  苗秀芬一脸不忿,“逼你又怎么样。陈大栓没有那根公鸡翎子,就不要装老鹰。”

  “你是个带把的,就动手打我。来啊,来啊!”

  苗秀芬梗着肥腻腻的脖子,把脸一个劲的往前凑,陈大栓面红耳赤的一个劲后退。

  在农村,谁的儿子多,钱多亲戚多,谁的势力就越大。

  苗秀芬的丈夫在镇上当钳工,工资一个月有近三十块,剩下三个儿子,就是经常和陈清河一起鬼混的陈家哥仨。

  陈大栓如果敢先动手,恐怕家都会被苗秀芬带人给砸了。

  就在陈大栓进退两难的时候,陈清河的一只手,已经搭在苗秀芬的后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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