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申请鉴定人出庭的时间的问题,以及和要求鉴定人出庭的期限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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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程序
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的庭审程序: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可以由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提起,亦可以由法官提起,但最终决定权在法庭。1、出庭通知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人出庭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法院经审查同意后,应在开庭前三日向司法鉴定人送达出庭通知。2、出庭司法鉴定人按出庭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时间准时出庭,并向法庭提供鉴定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这也可以称之为资格审查程序。首先,审判人员传司法鉴定人到庭;随后,审判人员审查司法鉴定人的身份信息、执业资质等情况;再后,审判长告知出庭作证的权利和义务。3、出庭质证申请出庭作证或质证方首先向鉴定人询问,然后由对方询问,法官只在必要时对鉴定人作一些补充性的询问。鉴定人在法庭上必须陈述所作鉴定结论的根据、过程和科学基础,回答相关各方提出的疑问,司法鉴定人在法庭上对案件公诉人、辩护人、当事人、 *** 人、法官以及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依照法律程序对作为证据的鉴定意见提出的有关问题应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如实回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二、法院提交鉴定申请要等多久
申请司法鉴定通常从接受委托到完成鉴定要花三十天,而这还是一般的时间,快的一周之内完成,可以与司法鉴定机构签订协议的时候限制一下鉴定时间。
1、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2、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3、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4、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6、故而鉴定若立即受理的,签订协议书之日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1、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 ***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3、鉴定通常包括:法医鉴定,即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人身、分泌物、排泄物、胃内物、毛发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法医精神病鉴定,即对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刑事技术鉴定,即对指纹、脚印、笔迹、弹痕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会计鉴定,即对账目、表册、单据、发票、支票等书面材料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技术问题鉴定,即对涉及工业、交通、建筑等方面的科学技术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等;
4、司法鉴定中,人身伤害情况的法医临床鉴定和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病的法医精神病鉴定是常见的两种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1、发现有本通则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的;
2、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
3、委托人拒不履行司法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4、委托人主动撤销鉴定委托,或者委托人、诉讼当事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5、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7、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
综上所述,司法鉴定机构接到出庭通知后,应当及时与人民法院确认司法鉴定人出庭的时间、地点、人数、费用、要求等。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三、司法鉴定人出庭申请书怎么写
1、申请事项:通知XXXXX鉴定人员出庭作证。
2、申请人与XXXX纠纷一案,经贵院委托,由XXX鉴定。XXXXX于2XXX年4月30日作出**号鉴定结论。申请人认为,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现场勘验过程流于形式,缺乏专业水准。申请人对其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之一百二十五条、《更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
四、申请伤残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伤残鉴定需要三十天的时间,最长不超过六十天。交通事故当事人受伤治疗终结后,15日内应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五、申请鉴定人出庭的法律依据
1、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是针对案件审理的司法人员制订的,如法庭的审判人员、鉴定人员等等,如果司法人员与案件有一定的利害关系,就不能保证该司法人员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做到绝对的公平公正,对于当事人来说是不公平的,而这些司法人员是否应该回避,可以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也可以由该司法人员自行提出,再由法院院长或者审判员决定是否应该回避。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十一条检察长应当回避,本人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 *** 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检察委员会应当决定其回避。其他检察人员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检察长应当决定其回避。
3、第三十二条人民检察院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 *** 人如不服本决定,有权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书后五日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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