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加班时间规定(员工加班制度细则)-问答-

员工加班时间规定(员工加班制度细则)

牵着乌龟去散步 问答 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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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劳动法规定企业员工每月加班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2. 劳动法的加班时间规定
  3. 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一、劳动法规定企业员工每月加班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在劳动法中关于加班时间的问题有明确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费是用加班时间乘以每单位工资标准(即加班天数乘以日工资标准,或者加班小时数乘以小时工资标准),再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乘以相应的倍数。

加班加点相对于正常工资的“倍数”,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以及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分别按照工资的150%、200%和300%支付加班工资,而没有每单位工资标准(即日工资标准或小时工资标准)的规定。

这也是有些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少发劳动者加班费的根源所在。所以,我国还应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以免用人单位钻法律不尽完善的空子,而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加班费(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1、延长时间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1.5×加班时间

2、休息日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2×加班时间

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3×加班时间。

这样劳动者才能知道单位是否有侵犯自己的合法权利。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时间不能超过1个小时,但有特殊情况的话则每天不能超过3个小时,同时也要保障员工休息的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二、劳动法的加班时间规定

根据劳动法,企业需要遵守国家对于加班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日三小时、每周三十六小时,同时还需要给予员工相应的加班费或调休。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应当尊重劳动者权益,合法合规开展加班工作。具体规定如下:1.每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2.加班工作需要劳动者自愿参加,并且应当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进行;3.考虑到劳动者利益,企业应当给予加班费或者调休,具体标准由国家规定。此外,对于特殊行业和岗位,还有可能有更为严格的加班时间规定。对于企业来说,合理规划、合理组织生产和工作,确保不出现普遍性加班是非常重要的。一旦需要进行加班,应当通过与员工沟通协商,制定具体合理的加班计划,保证员工利益和企业生产经营有机结合。

如果企业不给员工加班费或调休怎么办?企业不给员工加班费或调休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如果有证据显示企业涉嫌恶意加班、违反劳动法规,员工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对于加班时间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秩序,企业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同时,员工也需要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够实现和谐的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规定的工时和休息时间的,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必须有安全保障措施,并应当保证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三、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加班,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是职工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从事工作的时间。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员工加班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不适用本规定。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时计算。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或加班加点。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4小时以内的;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周一至周五加班算平时工作日加班,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算节假日加班。周一至周五下班时间后接到新任务算加班,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周一至周五因公司需要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内原则上不算加班。

(1)员工加班后除法定节假日外,一律安排调休,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2)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安排。

2.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加点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延时加点工时×1.5倍

公休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公休加班工时×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法定加班工时×3倍

员工加班时间规定(员工加班制度细则)-第1张图片-

a.平时工作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1.5倍计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计算;

c.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的3倍计算。

3.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

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2.加班人员必须记录好当日《加班工作内容记录》,并于加班结束后的两天内提交给人事部,无加班日志者其实际加班视为无效。相关负责人应切实负责加班申请的审批,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加班出勤者一律严惩。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批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生产经营确有需要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且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加班的时间上,一般每日不超过一个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超过三个小时,且每月不超过三十六个小时。

双休日加班的时间,也包括在计算36个小时之内。

即使单位安排调休,双休日加班的时间也计算在上述36小时之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加班时间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员工加班时间规定和员工加班制度细则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标签: 加班 员工 细则 规定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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