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酸奶中包含了一种很活跃的微生物(乳酸酶),它能够抑制病菌的生长,但对于身体虚弱的人比如小孩和老人,食用过期酸奶还是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且酸奶在加工、灌装、运输过程中也不能保证完全无菌,所以部分仍可能会因为污染而出现霉斑,滋生出大量有害物质。食用过期酸奶后,有害细菌将会抑制人体肠道内的正常菌群,造成菌群紊乱,具体表现为肚子疼,严重时可导致腹泻、呕吐、电解质紊乱等。因此为了保证饮食安全,建议消费者对于蔬菜、水果、奶制品等食物,要做到按需购买,更大程度享受新鲜美味的同时,避免过期、保存不当导致因食用变质食物而损害身体健康的情况发生。
转自|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 哈密零距离
问题来了:冰箱里过期一周的酸奶还能喝么酸奶
食物保质期是指它的更佳食用期。不是食物过了这个保质期就完全坏掉了,而是指在这个时间内食物的口感风味、卖相、营养价值都是更好的。食物变坏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过了这个时间之后会慢慢地变质,商家都不敢保证这个产品的质量了,所以一般能在保质期内食用掉是更好的。
很多人都爱喝酸奶,但是有的时候酸奶不注意就会放到过期。家里如果还有一个很节约朴素的老人的话,他大概会觉得包装完好干净和新的一样,扔了怪可惜的。有执着的老人还会把你扔的过期的食物再捡回去,你理论都没有用。特别容易引发家庭矛盾。问题来了,那过期的酸奶能吃么?
【1,过期一周的酸奶还能喝么?】
不要喝,过期的食物建议都不要吃。(如果饥饿到威胁生命安全的话另说)因为过期的酸奶会滋生有害细菌,造成菌群喝了可能会肚子疼,更严重的会导致腹泻、呕吐,腹泻不止。去医院挂号的钱都够买好多酸奶了。
【2,酸奶过期多久不能喝了?】
过期了就别喝了。酸奶除了风味好,里面还有很多菌,可以调节我们人体肠道内的菌群,但是过期了的酸奶会滋生有害细菌,所以千万别喝了。
大家都知道喝酸奶有益身体健康,
但酸奶的保质期非常短,
过期几天的酸奶就不能喝,
就认为没有其它用途了。
但是丢掉又挺可惜的,
过期的酸奶怎么办?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用途很多,
下面就一一告诉大家有哪些?
妙招一:擦皮鞋
酸奶中含有蛋白质成分,用它擦拭皮革用品可防止皮面干裂,可用软布醮取过期酸奶均匀的涂抹在鞋面上,等1—2分钟,再用干布擦拭,鞋面基本光亮如新。
妙招二:做手膜
如果酸奶是放在冰箱保存的,刚过期没几天,但是也没有变质、没有异味,可以用来做手膜。乳酸可以软化角质。
把过期酸奶涂在手背上,用双手轻轻揉搓手背,然后戴上一次性手套,15分钟后用温水洗掉酸奶,最后涂上护手霜即可。
妙招三:浇花
如果过期酸奶已经有了明显的酸腐味,这时可以用它来浇花。
把少量的酸奶与适量的水均匀混合进行稀释,浇进花盆里,基本半个月浇一次就可以。这样能促进植物的生长。
近日
小李在超市购买了一瓶酸奶
结账时突然发现酸奶过期了1分钟
小李为此向超市索赔1000元
但遭到了超市的拒绝
那么,这件事要如何解决?
超市到底该不该赔偿?
买到过期1分钟的酸奶
顾客最终获赔400元
不久前的一天,小李到超市购物,走到酸奶销售专柜前,顺手选了一瓶标价4.9元的酸奶。结账后,小李看了一眼收据小票,上面显示结账时间为晚上8点29分。小李又看了下酸奶瓶,保质期为21天,截止时间到当晚8点28分。“就算是一分钟,也是过期了呀”,小李提出索赔1000元的要求。但超市表示,“退货可以,赔偿没有”。为了这件事,双方多次交涉,但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小李认为,销售过期酸奶,就是超市的责任,他决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于是,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赔偿1000元。法庭将案件委托给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在调解员的劝说下,最终当事双方达成和解,由超市赔偿小李400元。
网友:正当 *** 、合理合法
商品过期1分钟
卖家到底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的交易时间点以哪个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小李从付款取得牛奶的那一刻起,牛奶的所有权就由超市所有转移到小李所有,风险责任也至此转移。临界时间点以小票上显示的详细时间为准,在此之前,酸奶的一切问题均由商家负责;此后,由小李负责。因此,即便相差一秒钟,超市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销售过期商品,商家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并非买到所有
快过期商品都要赔偿
相关律师也表示:“如果顾客明知商品快要过期,故意先取得商品而不及时买单,超市则未必要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指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也就是说,只有消费者本次的购买行为是为了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才能受到“消法”的保护。
如果消费者先取得商品,然后故意拖延时间致使商品过期后,再为索赔而购买,则有敲诈商家的故意,严重的还将按照刑法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大家在购买食品时,尽量选择正规超市或商店,不要选择无证经营店铺或摊点。应检查包装,确保无破损、无胀袋、无漏气等现象。注意查看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如发现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举报此类违法行为。
另外要留意食品的贮存条件,确保食品须放在标签要求的条件下贮存。若发现需要冷藏或冷冻的临期食品置于常温下,则不要购买。
大家还要科学理性消费,不要大量购买相关食品,以免过期,造成浪费,购买后也应在保质期内尽快食用。
综合:新闻晨报、法治婺城、北京青年报、江苏共青团、网友评论等
来源: 湖南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
过期酸奶粉“包装”后接着卖 餐饮公司主管及责任人被判刑半岛记者 孙桂东 通讯员 辛双武 李阳
近日,市南法院对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单位青岛某餐饮公司、被告人王某、被告人郭某、被告人田某、被告人付某等因将已过保质期的乳制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销售,分别被判处罚金、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刑期。
2015年至2018年,被告单位青岛某餐饮公司从美国进口优格酸奶粉(保质期为一年)并对外销售。为给公司谋取非法利益,2016年至2018年8月案发,该公司总经理被告人王某指使仓库管理人员被告人郭某、田某、付某将过期进口优格酸奶粉涂改成未过期产品对外销售。其中,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8月,该公司将涂改生产日期的上述过期产品销售给青岛各区市及广州、天津、长沙、成都、杭州、济南、烟台等全国多地的加盟或直营店,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26万余元。上述被告人后被查获,缴获过期进口优格酸奶粉2千余袋(每袋订单明细售价约为人民币165元至199元不等)及喷码机等作案工具。
市南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青岛某餐饮公司将已过保质期的乳制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共计26万余元,其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应对该某餐饮公司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王某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告人郭某、被告人田某、被告人付某判处刑罚。
被告人王某在共同犯罪中组织、指挥被告人郭某、被告人田某、被告人付某涂改已过期乳制品的生产日期并对外销售,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法官说法】该餐饮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销售,被告人王某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郭某、被告人田某、被告人付某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一百四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依据《刑法》之一百四十条之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久前的一天,小李到超市购物,走到酸奶销售专柜前,顺手选了一瓶标价4.9元的酸奶。结账后,小李看了一眼收据小票,上面显示结账时间为晚上8点29分。小李又看了下酸奶瓶,保质期为21天,截止时间到当晚8点28分。“就算是一分钟,也是过期了呀”,小李提出索赔1000元的要求。但超市表示,“退货可以,赔偿没有”。为了这件事,双方多次交涉,但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小李认为,销售过期酸奶,就是超市的责任,他决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于是,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赔偿1000元。法庭将案件委托给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在调解员的劝说下,最终当事双方达成和解,由超市赔偿小李400元。
卖家到底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商品的交易时间点以哪个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小李从付款取得牛奶的那一刻起,牛奶的所有权就由超市所有转移到小李所有,风险责任也至此转移。
临界时间点以小票上显示的详细时间为准,在此之前,酸奶的一切问题均由商家负责;此后,由小李负责。因此,即便相差一秒钟,超市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法治婺城微信公号;阿法)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丝路话语」“酸奶过期一分钟也得赔”,这种较真不妨多些来源:【新甘肃】
丁雪辉
近日,小李在超市购买了一瓶酸奶,结账时突然发现酸奶过期了1分钟。小李为此向超市索赔1000元,但遭到了超市的拒绝。于是,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赔偿1000元。法庭将案件委托给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在调解员的劝说下,最终当事双方达成和解,由超市赔偿小李400元。(8月31日《每日经济新闻》)
因为酸奶过期一分钟,超市最后赔偿给小李400元,这个案例极具标杆意义。它旗帜鲜明地表达出了司法的态度——对销售过期食品行为绝不姑息,就算过期一分钟也不行。如果对销售过期一分钟商品者予以纵容,过期两分钟、过期半天乃至更长时间的行为就可能出现,这必将严重危害群众的身体健康与安全。
事实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对销售过期商品进行赔偿都有明确规定。对于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遗憾的是,法律规定虽然很明确,但真正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消费者却并不多。除了一些“职业打假人”外,很多消费者都觉得和商家谈赔偿或者打官司太麻烦,选择换一件商品了事。
所以,如果每个人都能像小李一样,和售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死磕到底,我们“舌尖上的安全”必将更有保证。希望以此案为契机,催生更多的“小李”出现。当然,相关部门也应该在消费者 *** 上进一步简化流程,比如推行消费者向消协投诉“一次办成”制度、减少消费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的证明材料等,让群众 *** 更方便、快捷。
于商家而言,“过期一分钟也得赔偿”更具警示意义。不仅是此案中赔偿的超市,所有售卖食品的商家都应该从此案中意识到,过期一分钟和过期一个月并无本质区别,别再老感觉冤枉,也别老拿“职业打假人故意找茬”说事,狠抓内功,做好食品质量保证工作才是关键。最起码,“酸奶过期一分钟”说明超市对临期食品的管理有漏洞,查缺补漏,将所有食品安全隐患都堵上,商家任重道远。
当然,我们也应看到,最后此案赔偿400元和解,与法律规定的1000元有不小的差距,消费者在此案中明显作了妥协和让步。如何减少消费者的诉讼成本,能否将此类案件一律按照简易审理程序审理,让原告们不为诉累所困,司法机关也需长思。
本文来自【新甘肃】,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过期酸奶还能喝?喝了会“一命呜呼”?天气一冷,冰箱里的酸奶都被遗忘在角落,无人问津。等到想起来的时候,一喝发现过期了。过期的酸奶喝了会拉肚子?过期的酸奶喝了有害健康?
到底过期的酸奶喝了会怎么样?
曾经有一个网友询问:用了我们家的酸奶菌粉自制酸奶,因为有事出门,2个星期后回家,觉得一大盆酸奶倒掉可惜,所以尝了一口,发现酸奶不但没有质量问题,还比原来更加醇香了,这是为什么?
我当时的回答是:发酵菌里除了酸奶发酵菌还真实添加了其他益生菌比如鼠李糖乳杆菌、植物乳杆菌等。当长时间放置在冰箱,酸度低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酸奶发酵菌不长了,但其他益生菌能耐受更低的酸度就会生长,产生更多的胞外多糖或者香味物质,所以有可能更香的。
但不是所有的酸奶过期了,都会比原来状态好。
我自己购买的超市酸奶,放在冰箱超过保质期3天,喝一口,一股酸臭味,打开盖子一看,全部都是霉菌。
酸奶放在冰箱中,乳酸菌的数量开始不断增加,更多的乳糖转化为乳酸,酸奶中开始出现一层淡黄色液体,即乳清。乳清也是含有营养成分,而且都是可溶的,如乳清蛋白、磷脂、乳糖、矿物质以及维生素等。这时候的酸奶虽然可以吃,但是口感和风味都会变差。
等到快接近保质期,乳酸菌大量减少,杂菌增多,使得酸奶变酸,外形变差。这时候的酸奶,不仅不好吃,更有安全性问题。
喝了变质的酸奶会怎么样?
误食变质酸奶会出现腹泻、腹痛、上吐下泻等急性肠胃炎情况,甚至是中毒现象。变质酸奶更多的是影响肠胃健康,但也不可忽视。
所以酸奶过期了,建议还是不要入口,并不是每次都有好的运气,可以喝到没有变质的酸奶。
酸奶过期也可变废为宝
护发
冬季,因干燥容易频繁脱发,酸奶中的乳酸和碱性洗发乳中和后,可以滋润头发,缓解发质受损情况,让头发顺滑,有光泽。
洗墨迹
首先还是要用清水把衣服洗一遍。第二遍的时候,在清水中加入酸奶,搅拌均匀之后,用来搓洗衣服,重点搓洗墨迹处。渐渐地你就会发现,墨迹不见了,衣服洁白如新。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文文 图均由受访者提供
“我在超市买了一瓶酸奶,孩子喝后说味道不对,仔细一看酸奶已然过期,我立刻去找超市工作人员,攥在手里的购物小票还‘热乎’着,他们却不承认酸奶是他家的。”8月5日,市民董女士向半岛记者反映了自己因买到过期酸奶而经历的“离奇”事。随后,半岛记者分别对销售商、供应商采访核实,销售商表示“那瓶酸奶肯定不是我们超市的”,供应商则表示需要进一步核实。目前,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介入调查。
消费者反映:
超市买到过期奶,商家却不承认
“我在莱西市大富源超市团岛路店购买了水和酸奶,出了超市孩子喝了一口酸奶说是味道不对,仔细一看酸奶已然过期,我立刻回去找超市,开始的时候他们是承认的,后来商家一看需要赔偿,便不再承认酸奶是他们店里的。”8月5日,消费者董女士告诉半岛记者,进出超市前后也就5分钟,攥在手里的购物小票还“热乎”着,心里确是一片“冰凉”。
董女士提供的购物小票
董女士告诉半岛记者,超市售货员查看购物小票后联系了供货商,蒙牛供货商到达后查看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表示酸奶确实已经过期并表示将按照商品售卖价给予10倍赔偿,即79元,另外供货商个人承诺给予200元的赔偿。“按照食品安全法之一百四十八条,售卖过期产品,更低赔偿1000元。”董女士认为供货商的赔偿方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三方协商无果,超市店长表示需要提供过期酸奶出自莱西市大富源超市团岛路店的证据,才能进行赔偿。
董女士提供的酸奶照片,显示生产日期为2023.7.13
“作为普通消费者,我根本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购物过程不可能去录像,证据就是手里的过期酸奶和购物小票。”半岛记者从董女士提供的“大富源超市-团岛路店消费凭证”中看到,过期酸奶名称为“蒙牛瓶红枣风味”,结算金额为7.9元,结算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5时57分”。此外,董女士表示,收银员扫描过期酸奶瓶身上的二维码后,机器屏幕上显示了酸奶的相关信息。其中,品名为“蒙牛瓶红枣风味酸牛奶”,货号为6934665085840,单价为7.9元。
董女士手中的过期酸奶在大富源超市-团岛路店的扫描结果
超市说法:
过期酸奶并非出自超市,疑似出门被“掉包”
半岛记者跟董女士了解情况后,立即 *** 联系了莱西市大富源超市团岛路店管理人员徐先生。徐先生表示,董女士确实于8月4日下午在大富源超市团岛路店内,购买了一瓶蒙牛品牌红枣风味酸奶,但董女士后来拿着的过期酸奶却并非出自他们超市。对于董女士所说扫描过期酸奶瓶身二维码,超市可以显示商品信息的情况,徐先生表示超市本身就有同款酸奶在售,且扫描商品二维码后无法显示批次和生产日期,因此不能证明过期酸奶出自他们超市。
“那瓶酸奶肯定不是我们超市的,可能是出门后‘掉包’了。”徐先生表示,蒙牛瓶红枣风味酸牛奶属于低温奶,供应商一般两天送一次货,且每次送货时都会检查一遍,将旧日期酸奶撤走再上新的,“我们查阅了自2023年7月12日以来蒙牛的供货单据,只要是食品类的供货单都有生产日期,我们超市就没有进2023年7月13日生产的‘蒙牛瓶红枣风味酸牛奶’。”
管理人员徐先生提供的供货单
徐先生表示,之前也遇到过类似情况,虽然董女士手中的过期酸奶并非出自大富源超市团岛路店,但本着不想惹麻烦的原则,他们宁可“大事化小”,本想给董女士一两百块钱了事,但董女士不同意,并索赔1000元,协商无果,就没有给董女士钱。
相关回应:
情况还需进一步核实
根据莱西市大富源超市团岛路店管理人员徐先生提供的 *** ,半岛记者联系了蒙牛品牌莱西供应商赵女士,赵女士表示,对于过期酸奶的事情她并不是很了解,落实情况后会给予回复。“我们正常两天给超市送一次货,特殊情况下一天送货一次,每次送货都会在送货单上填写产品生产日期,并将送货单直接交给超市相关人员。”赵女士表示,一般情况下超市不会出现过期酸奶,但具体情况还需要进一步核实。
8月5日下午,半岛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反映给了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 *** 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跟消费者董女士及莱西市大富源超市团岛路店了解情况,由执法人员联系处理,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也会给予反馈。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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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也是过期!”顾客买酸奶索赔1000元,网友吵翻近日,
小李在超市购买了一瓶酸奶,
结账时突然发现酸奶过期了1分钟。
小李为此向超市索赔1000元,
但遭到了超市的拒绝。
那么,这件事要如何解决?
超市到底该不该赔偿?
买到过期1分钟的酸奶
顾客最终获赔400元
不久前的一天,小李到超市购物,走到酸奶销售专柜前,顺手选了一瓶标价4.9元的酸奶。结账后,小李看了一眼收据小票,上面显示结账时间为晚上8点29分。小李又看了下酸奶瓶,保质期为21天,截止时间到当晚8点28分。
“就算是一分钟,也是过期了呀”,小李提出索赔1000元的要求。但超市表示,“退货可以,赔偿没有”。为了这件事,双方多次交涉,但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小李认为,销售过期酸奶,就是超市的责任,他决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于是,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赔偿1000元。法庭将案件委托给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在调解员的劝说下,最终当事双方达成和解,由超市赔偿小李400元。
对于此事
网友也发表了不同的见解
↓
有人质疑该消费者的购买动机
也有人表示
只是依据《食品安全法》
正常 *** 而已
“商家没有尽到检查的责任
赔偿并不委屈”
商品过期1分钟
卖家到底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小李从付款取得牛奶的那一刻起,牛奶的所有权就由超市所有转移到小李所有,风险责任也至此转移。
临界时间点以小票上显示的详细时间为准,在此之前,酸奶的一切问题均由商家负责;此后,由小李负责。因此,即便相差一秒钟,超市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销售过期商品
商家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并非买到所有快过期商品
都要赔偿
相关律师也表示:“如果顾客明知商品快要过期,故意先取得商品而不及时买单,超市则未必要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指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也就是说,只有消费者本次的购买行为是为了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才能受到“消法”的保护。
如果消费者先取得商品,然后故意拖延时间致使商品过期后,再为索赔而购买,则有敲诈商家的故意,严重的还将按照刑法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法官提醒
大家在购买食品时,尽量选择正规超市或商店,不要选择无证经营店铺或摊点。应检查包装,确保无破损、无涨袋、漏气等现象。注意查看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如发现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举报此类违法行为。
另外要留意食品的贮存条件,确保食品须放在标签要求的条件下贮存。若发现需要冷藏或冷冻的临期食品置于常温下,则不要购买。
提醒大家科学理性消费,购买商品时关注保质期。
来源:青年观察家